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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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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秋明 《前沿》2010,(19):56-59
2007年度《法学家》期刊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的法理学论文,涉及到许多前沿问题: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社会,公私权力(利)的关系,人权和言论自由,三大传统法学流派研究,法治基本问题的法律监督。本文对其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简短述评,其目的是使法理学研究者能对近年来的法理学前沿问题有所把握,起到"窥一斑而知全貌"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张辉 《求索》2008,(5):129-130
实现中国法理学的转型与重构,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治国方略转型的必然要求。要实现中国法理学的转型与重构,必须重新认识法和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法的本质、人权、权利与权力、法社会化与法治社会等法学基本范畴和法理学基本论题。  相似文献   

3.
胡平仁 《湖湘论坛》2010,23(2):24-27
法律政策学作为一门以法律和政策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新兴的边缘学科,大致产生于19世纪末,是法理学中继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之后的综合性应用研究,是法哲学通向部门法学的桥梁。法律政策学的理论基础至少有两个:一是法律价值理论,这是法律政策学与法哲学、部门法学之间的纽带;法律政策学的价值论基础意味着法律的政策考量。二是法治理论,法治不仅是法律的准绳,更是政策的"金箍咒";法律政策学的法治论基础意味着为政策立法。  相似文献   

4.
《社会主义法治论纲》是中共甘肃省党校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开设的一门具有党校特色的基础理论课。与普通高院校法律专业开设的相同类型的《法理学》课程相比 ,《社会主义法治论纲》侧重于阐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它以邓小平法制理论为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报告为依据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要求 ,给学员提供基本的法治理论知识 ,使学员从宏观上确立并强化法治意识 ,加深对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正确认识 ,以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由于这门课不仅具有较强的理…  相似文献   

5.
法律行为是法哲学最基本的范畴之一,在法学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但法律行为理论却是我国法理学中的薄弱环节,我国尤其缺乏对法律行为的性质、特征及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律及基本模式的系统研究,不能为各部门法学研究具体法律领域的行为提供一般理论。同时,现有的理论与部门法理论又很不一致,这无疑会影响我国法律调整的效果,影响法治进程。如何使法律行为成为各部门法行为的共同上位概念,实现对部门法的指导,改变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脱节的状况,为未来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制度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是当前我国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6.
作为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奠基人,约翰·奥斯丁主张将法理学的对象限定在实在法的范围之内,倡导分析性的研究策略,以此构建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根据他的讲义内容整理的《法理学的范围》一书传递了他主要的法律思想。尽管奥斯丁理论的不完备性招致了后人的诸多质疑和批判,但是他在法律研究中的去道德化思路,对法律形式和权威结构中强制要素的侧重以及对功利原则政治作用的推崇,在当下仍然具有理论启发价值。从奥斯丁理论中理解、体会和反思他的问题意识和政治关怀,将对我们检讨当下的法治实践颇有助益。  相似文献   

7.
法理学的另一种分法是将其分成特别法理学和一般法理学。特别法理学关注的是某一法律制度的基本假设,而一般法理学涵盖范围则更宽。按照奥斯丁(Austin,1790-1859)的看法,一般法理学研究成熟法律制度所共通的“原则、观念和区别”。本书所确定的研究范围是英国法中先例的运作。  相似文献   

8.
法治作为现代世界各国社会治理的普遍形式,奠基其基础的是法律的客观性及其法律诠释的客观性追求。哲学诠释学从本体论的高度,用理解的创造性解构了法治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既是本体又是方法的法律诠释学,在法律文本和法律实践中架起了一座桥梁,它既预设了诠释者的价值存在,同时也作为具有规范化意义的操作技术存在,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建构作用。它的建构性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理解的创造性的制约和法律诠释对客观性的追求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兰照 《理论月刊》2013,(1):86-90
什么是法治?这是个长久以来争论不休的话题。一般而言对法治的论述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形式论述声称,法律的来源、制定与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实质论述主张,法律的内容,必须受某些实质要件的限制;综合论述则强调,法律的形式与实质要件不可偏废。主张法治应以形式要件为重的论点,可统称为形式法治理论,而主张以实质要件为重的论点,则称为实质法治理论。在当代西方的法政论述中,不乏对这两种理论做深入学理探讨的研究,其中尤以美国法学者塔玛纳哈所做的比较分析,最为完备周延。"[1]本文选取塔玛纳哈在《论法治——历史、政治和理论》一书中对于法治理论构想的分析为基本切入视角,结合塔玛纳哈在此基础上所总结的法治的三个共通主题,展现塔玛纳哈理论中对一般法理学与社会-法实证主义的运用。所希望着重展现的正是这样一种经由塔玛纳哈的社会-法实证分析,将法治置于历史、社会与政治语境下的理解。  相似文献   

10.
<正>贺海仁著《法人民说》结合中国法治进程对人民主权论进行了法哲学阐释。作者用法人民这一术语整合自由、人权、民主、公正、平等、法治等现代性概念,确立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最高地位,构建国家权力来自人民、通过人民并为了人民的法理学。一、"法人民"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立场人民是一个历史概念、政治概念,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哲学概念。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政治生活的主体,是法治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主权在民是现代民主的核心和精髓,它不仅是一种政治原则,也是一种法律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国家治理理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一系列标志着司法活动由国家领域进入公共领域的"公共法律案件"使得我国法理学研究有了新的标本。揭示这一类案件的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透过司法过程总结我国当代转型时期法律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教育合同是我国目前教育实践中存在和司法实践部门认可的一种非典型合同。它由教育法和合同法共同调整。根据法理学关于法律规范类型划分及其功用的原理,探析各类法律规范对教育合同的调整功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任意性法律规范、倡导性法律规范、强制性法律规范、原则性法律规范和解释性法律规范对教育合同的调整分别具有各自的价值与作用。  相似文献   

13.
阎磊 《桂海论丛》2012,28(2):102-106
契约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又是私法自治的工具。法律行为制度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国法理学中有某种过度扩展法律行为概念含义的趋向。这不仅与民法学中法律行为本来的含义大相径庭,而且也有悖于英美法理学者的本意。法律行为是私法中独有的概念,只有私法中才有意思自治,才需要通过法律行为来表达。公法中,如行政法与刑法,根本不存在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余地,当然也就不可能有法律行为生存的土壤。  相似文献   

14.
[英]鲁伯特·克罗斯、J.w.哈里斯 著,苗文龙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版 法理学的另一种分法是将其分成特别法理学和一般法理学。特别法理学关注的是某一法律制度的基本假设,而一般法理学涵盖范围则更宽。按照奥斯丁(Austin,1790。1859)的看法,一般法理学研究成熟法律制度所共通的“原则、观念和区别”。本书所确定的研究范围是英国法中先例的运作。  相似文献   

15.
杨知文 《前沿》2013,(2):71-73
与部门法学相比,法理学侧重研究法律的一般性原理.在与法律实践的关系上,法理学应当“返回法的形而下”,理应体现出能够回应法律实践的能力.从知识和理论传统看,法理学对法律现象的阐释涵盖了价值、规范和事实三个维度.法理学课程与教科书体系应基于对法理学学科定位及其内容基本构成的认识编排.  相似文献   

16.
齐瑞 《前沿》2005,(7):137-140
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是法理学由来已久,至今仍争论不休的重大问题,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求不仅具有应然与实然的理论意义,更是关乎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重大实践问题。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又以一些新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法治进程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简单又复杂;既相互渗透又彼此保持距离;既有契合之处,又有冲突之时,寻找二者契合点,解决二者冲突是本文试图予以阐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朱兵强  刘力 《前沿》2015,(1):70-74
法律自治是西方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实证主义法学与社会学法学等主流法学流派均对其倾注了相当的理论关怀。法律自治理论脱胎于法律形式化运动,在法律实证主义者的努力之下走向成熟,经过卢曼的改进,法律自治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对劳动教养制度的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经历了40多年的风雨历程,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当前,在国家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处于急速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如果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劳动教养制度加以审视,就会清晰地发现它缺乏应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因而总体上是违反法治和侵犯人权的。因此,改革和完善劳动教养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9.
陶波 《新东方》2005,(3):58-61
"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是法律制度得以产生和正常运转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建设法治国家有赖于良好的法律文化环境,有赖于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全面提升,而其中最重要和根本的是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民自由之保障、权利之源泉,是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本源,是最高层次的法律规则。它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现代法治的灵魂是依宪治国。因此,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  相似文献   

20.
人治与法治之争自古以来就延续不断。人治与法治大体上是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两种不同方式。实行人治的国家,虽然也有法律,甚至有很系统很严格的法律,可是有特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对法律随意进行解释,自己违法不究,有罪不判,或者重罪轻判,法律只是惩治百姓的工具。实行法治的国家,则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不允许随意解释法律,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外。人治与法治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它与政治体制息息相关。一般说来,在君主专制政体之下,实行的大都是人治。只有在民主共和政体之下,才有可能实现法治。然而,在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国,由于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法律主要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所以真正的法治仍然难以实现。按理说,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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