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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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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中国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习惯法的民事司法适用存在有效导入路径缺乏、自身的局限性和法官适用民族习惯法的意识有待加强等方面的困境。民族地区应通过引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判例制度、变通适用少数民族习惯法,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官适用民族习惯法的意识等方面的措施,为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
严雪梅 《人民论坛》2014,(6):108-110
习惯法作为民族地区文明的一种规范形式,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文化的传承和积淀的体现。文章从习惯法的定义及存在的原因入手,指出完善习惯法对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习惯法的现代化路径选择,必须要重视习惯法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并加强和引导有民族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建设。  相似文献   

3.
民族习惯法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时代性、自主性、公共性、规范性、丰富性、稳定性、开放性的特征,对民族习惯法进行重新定位,阐释民族习惯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贯彻国家法律与政策、针对性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纠纷、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等功能。  相似文献   

4.
在当今罪刑法定主义强势话语权的背景下,刑事习惯法是被绝对排除适用的,不管是民族学界还是法学界都不得不对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之当然命运做出理论和实践上的正确回应。因此,只有以少数民族地区之刑事习惯法为视域,探索其在当地民族地区之实然解决纠纷之作用,引出法与法律、国家法与民间法、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三大范畴,才能客观揭示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之关系,进而揭示刑事习惯法之立法和司法命运。  相似文献   

5.
本文基于甘南藏区习惯法来分析民族地区如何协调制定法与习惯法的冲突。民族习惯法的存在有着多元权威、生产力水平、习俗的保守等多方面的原因,民族习惯法对于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实现民族地区法制现代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试图从立法认可、经济文化的发展、习惯法对于法律制度补充等多方面探索实现的路径。强调了民族社会中调解的程序价值,宗教的和谐价值,家法的矫正价值对于现代民族地区社会控制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宪法与刑法的关系集中体现在罪刑法定原则上。目前,民族习惯法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刑法适用形成了重大影响,成为该地区刑事法治建设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问题。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表明,各民族文化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作为民族文化之重要体现的民族习惯法应当得到尊重,刑法的适用亦不例外。事实上,依据罪刑法定原则的下位原则——法律主义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当民族习惯法有利于被告人时,可以得到适用,这不仅符合宪法的基本要求,也有利于刑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黔东南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特殊背景,产生了与此相适应的习惯法,它与国家法同样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但同时又有冲突之处。在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前提下,整合国家法与习惯法两种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通过分析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冲突,找到二者之间耦合点,国家法和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法治社会中发挥最大调整作用。  相似文献   

8.
国家法制统一视野中的民族习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的主权要求国家法制统一,但我国的多民族性也决定了国家法在民族地区的统一实施必然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民族习惯法发生诸多碰撞.从理论和实践来看,这一现象的产生从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来说都有其深刻原因,国家法制统一和民族习惯的存在与适用都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如何调适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关系,该文从民族习惯法的"限制"与"吸收"谈了一些看法,希望能对我国相关方面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作为调整民族地区社会生产、生活关系的重要准则,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长期并存.随着国家法制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简单并存带来的冲突日益凸显.笔者试从分析二者的关系着手,正视冲突的客观存在,肯定民族习惯法的法律文化价值,探寻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融合并存之路.  相似文献   

10.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渗透于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特有的方式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这些习惯法有许多和国家制定法存在一定的冲突,但又有着国家制定法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与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产生冲突的原因以及解决冲突的原则与措施等几个方面来阐述此问题。  相似文献   

11.
论少数民族习惯法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冉瑞燕 《理论月刊》2007,(3):163-165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实际存在于民族地区现代社会的有效秩序和规范来源,它对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广泛的正面和负面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质上应是一种和谐发展、繁荣进步的社会新生活、新秩序。充分发掘习惯法的借鉴、认同、规范功能,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12.
将民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法进行衔接和融合,既是少数民族地方环境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民族环境习惯法现代化的合理进路。具体而言,三江源地区环境习惯法可以成为国家环境立法的来源,并有助于环境法律的实施,同时能够弥补环境立法的空缺。  相似文献   

13.
覃主元 《桂海论丛》2004,20(6):71-73
文章对广西壮族习惯法的起源、产生、发展与运行进行了探究,认为壮族习惯法起源于宗教禁忌,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形成于春秋末期的部落联盟时代,稳定于秦代,成熟于汉代,成文于清代。并依靠大小头人制度传承运行。这些习惯法对于保证壮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维护壮民族地区的共同利益,促进壮民族地区的发展起过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4.
以普雄地区习惯法为考察重点,介绍凉山彝族习惯法的概念以及普雄地区习惯法的具体内容,剖析了凉山彝族习惯法的特点和作用。凉山彝族习惯法在弥补国家法的不足,维持社会秩序以及传承彝族法律文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努力克服其消极影响,从而在凉山彝区社会中实现法治现代化与传统法文化的和谐发展,推进民族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民族习惯法历经了早期辉煌、近现代衰落、当代复苏的功能释放与历史变迁过程.由"草根"阶层组成的熟人社会仍然是民族聚居区重要的社会组织模式,土家族、苗族习惯法体系所蕴涵的情、理、法协调机制能够解决多元法律文化冲突的实际问题,因此在民族地区如何引导民族习惯法发挥积极功能、消除负面影响并最终将其纳入国家法制建设的轨道,是民族地区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16.
杨逊 《前沿》2011,(2):132-137
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与自身族群文化相应的乡土性、生活性和稳定性极强的习惯法,具有多样性、特殊性、伦理性、稳定性、地域性、自觉性等特点。这些习惯法与我国现行刑法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在两种社会调控机制将长期并存的情况下,如何调适刑法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增强民族地区刑事司法的可操作性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并注重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继承与改造,协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实现二者互补和融合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17.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社会功能及其考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社会功能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民族地区的一种社会规范和习惯规则,其社会功能主要是通过调整和规范本民族成员的行为,来确定其信奉主体在本民族区域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对一定范围内社会关系的有限规制来达到维护本民族共同利益的理念.  相似文献   

18.
《贵州民族研究》创刊四十年来所刊发的民族法学论文272篇,其中民族法制史论文17篇,民族部门法论文78篇,民族法学理论论文85篇,民族习惯法论文90篇。于此作者特对所刊的民族地区法制史、民族部门法、民族法理学及民族习惯法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相似文献   

19.
陈玉冲  黄东桂 《前沿》2009,(9):96-99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壮族习惯法在壮族社会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壮族人民伦理思想的丰富体现。这些闪烁着浓厚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壮族习惯法对于维护壮民族的共同利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起过重大作用。认真解读和广泛弘扬壮族习惯法中伦理文化的时代新意,对推动当前伦理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死给"作为彝族地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国家法和彝族习惯法对此都有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彝族习惯法作为该民族历经千百年发展而得的产物,至今仍然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在彝族地区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要推进彝族地区的和谐与法制建设,就不能忽视彝族习惯法的影响力和其对国家法的补充作用。因此,从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对"死给"现象的不同界定入手,分析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二元并存的成因,并进一步基于"死给"现象来进一步的探讨彝族习惯法和国家法的互动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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