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前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看,虽然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法律对重大事项规定的范围和内涵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很难完全到位,操作起来准确性很难把握,随意性难以避免。从思想认识来说,有的部门由于对人大的性质地位理解不深,往往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看成是与党委、政府"争权"、"唱对台  相似文献   

2.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虚化""弱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权力虚置"也不为过。重大事项决定权成了近乎"沉睡"的职权,也成了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3.
刘德金 《云南人大》2010,(1):30-30,33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但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各种原因,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尚处于探索阶段,如何依法行使好这项职权,这是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  相似文献   

4.
徐海宏 《楚天主人》2013,(12):45-45
<正>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行使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与途径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相似文献   

5.
对重大事项的概念无须再进一步详尽定义。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 ,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党委领导权、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来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这一职权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 ,如何科学界定重大事项 ,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做到既不失职 ,又不越权 ,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同志正在努力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如何界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6.
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虽然有宪法和法律依据.但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定过于原则,造成地方人大未能充分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事项是相对的、动态的,应在"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这个标准的指导下,依据合法性、全局性、人民性、区域性、动态性、层次性、可行性原则,遵循严格的科学民主的程序,注重公众参与,采取概括事项与列举事项相结合的方法,对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7.
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西部十省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于 2 0 0 1年 7月 4日至 8日在贵阳市召开。会议着重交流了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和经验 ,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法和途径。现就会议研讨的一些重要问题简述于后。一、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经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研讨会中 ,新疆、湖北等省区的同志认为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 ,有以下几条基本经…  相似文献   

8.
<正>人民政坛: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一起被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大职能。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甚至超过监督权、任免权。然而,在不少人看来,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各级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并未能取得预期的实效。从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的实践来看,还存在哪些问题呢?刘圣树:从实践层面看,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主要存在三大"难"题:一是与党委政府关系  相似文献   

9.
袁金祥 《人大研究》2010,(10):12-14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正确认识、科学规范、充分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领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三十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得到不同程度的行使,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毋庸讳言,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与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的行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远未到位。特别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11.
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虽然没有明确重大事项界定权属于人大常委会,但笔者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就自然拥有了重大事项的界定权。从关系看,人大常委会行驶的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党委行使决策权,"一府两院"行使执行权。党委对国家、社会重要事务的主张和意图  相似文献   

12.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目前,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仍有一些不足和缺陷。通过分析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所存在的问题,思考其优化措施,形成参考性意见,希望能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的建设尽到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3.
方军 《人大研究》2012,(9):20-21
主观上的不作为和客观上的难作为是当前重大事项决定权未能得到充分而有效行使的主要原因。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越是主动作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就越充分、越有效。  相似文献   

14.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决定权的正确行使,对于把党的意图变为国家的意志,体现同级党委对地方国家事务的领导,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既是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同时又是本行政区域内各族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如何依法有效地行使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的问题。为此,多年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对如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守权讲行的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相似文献   

15.
吴文毅 《人大建设》2014,(10):35-37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16.
刘建华 《云南人大》2009,(12):44-45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实质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又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从而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44条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师宗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督办,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7.
<正>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还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程序性问题决定多,实质性问题决定少;被动决定多,主动决定少;讲高票通过的多,真正审查决定的少;做出决议、决定的多,事后跟踪督查的少。提高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质量,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界定范围,不模糊。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但什么是重大事项,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并没  相似文献   

18.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而不是包揽一切,这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具体的实践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把握重大事项的特征和界定,这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决定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确定重大事项要注意层次性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39条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但对这些内容的规定很抽象、原则,其范围也比较笼统。中国之大,各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又千差  相似文献   

19.
张立杰 《楚天主人》2013,(10):32-34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总体看,地方人大决定权的行使仍是薄弱环节。如何正确认识、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好这一法定职权,值得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20.
<正>做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离不开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准确把握。应该承认,目前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么因其定性不准确而被虚置,要么因其内涵外延的模糊性而被滥用,在行使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所谓"重大"的含义不清,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重大"一词属于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可以有多种不同解释,很容易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争议。宪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