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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能否造成精神损害,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如何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都是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因而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直为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广为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过和施行无疑对民事侵权,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能否造成精神损害,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世…  相似文献   

2.
由于对交通肇事类刑民责任竞合案件中的刑民关系存在误解和混淆,对刑事责任是否影响精神损害赔偿认定因而存在不同处理方式;加上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适用较为混乱,导致司法审判中诉讼方式、诉讼事由、刑事罪名等都可能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因此,实务审判中需要厘清刑民规定的衔接适用,明确刑事责任不能替代精神损害的民事赔偿权利,统一刑诉司法解释适用,坚持交强险中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害,以逐步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浅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由犯罪行为引起的精神损害在司法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在内容上缺少这方面的规定,致使司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时无法可依.因此,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应对刑事附带民事精神赔偿之诉的保护范围、法定条件、赔偿数额等问题做出明确、科学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关于国家赔偿标准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一个与民事赔偿标准不同的低赔偿标准,在8年的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当初确定低标准的认识,现在看来是不正确的。国家赔偿的标准,应当在总体上高于民事赔偿标准,应当坚持完全赔偿原则、充分实现赔偿功能的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和公平原则。建议在国家赔偿标准方面进行修改:一是扩大赔偿范围;二是取消最高幅度限制;三是应赔偿全部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四是增加精神损害赔偿;五是增加惩罚性赔偿;六是提高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七是财产市值计算要有利于受害人。  相似文献   

5.
不动产瑕疵登记赔偿责任为民事侵权责任,应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包括:瑕疵登记之存在;瑕疵登记损害之存在;瑕疵登记与损害之因果关系;主观要件。不动产瑕疵登记的损害赔偿范围为:在赔偿直接损失的前提下,在预期利益损害赔偿上加以上限。其责任承担应依主观要件的不同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6.
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民事赔偿责任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有了较为具体的规定。由于精神赔偿是近年来议论较多的问题,因而这次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必然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同时《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也是最近的热门话题,其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是国家赔偿的标准过低、赔偿不全面的问题。因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很容易使人们更加关注国家是否也应当对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对此,我有以下三点认识:第一,这一司法解释非常明确地界定了其适用范围:这是一个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表现为: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和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竞合关系。《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其他行政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行政职权行为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表现为两种形式:不动产登记错误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行政不作为致人损害赔偿与民事赔偿的混合。两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及责任分担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8.
交通肇事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实际案件由于其复杂情况不同,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许多法院在交通肇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否定刑事责任人的精神赔偿。为完善我国交通事故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9.
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确定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晓青 《前沿》2001,(8):37-40
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及数额的确定 ,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法官困惑较大的一个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面简称解释 )已于 2 0 0 1年 2月 2 6日通过 ,3月 10日起施行。但关于赔偿数额没有明确规定 ,笔者就此问题提出以下观点 ,在审判中应遵循 :1法官自由酌量原则 ;2适当限制原则 ;3区别对待原则。对于进一步完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立法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要慎重稳妥,对于过高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以限制滥诉行为。李国光说,此类案件的赔偿数额应当合理,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确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教育和惩罚侵权行为人,在社会上树立起尊重他人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法律意识及良好道德风尚,所以,赔偿数额要切合实际,原则上不宜过高。他强调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要严格把握赔偿范围。 不支持过高额…  相似文献   

11.
犯罪类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 从而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时,被告人的行为就不仅仅只触犯了刑法,同时还在民法上构成了侵权。从现有刑事、民事法律制度看,犯罪类侵权案件中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建立犯罪类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存在许多问题,如赔偿范围过窄、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时出现判决"白条"、民事侵权之诉与刑事被害之诉的选择僵局。刑事被害人损害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就需要扩大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保障被害人诉讼程序选择权,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我国有必要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纳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溯源中国的法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可以用“一部法律、三个司法解释、两种观点”加以概括。本文以法人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实践需要三个方面,论证了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原因,同时对确定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较为狭窄,止于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并且一般也不予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与我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相左。在赔偿范围狭窄的前提之下,部分法院还根据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裁剪赔偿数额,全然不能体现民事责任恢复性司法的功能,难于重建被破坏的民事社会关系。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直接看齐《民法典》,扩大赔偿范围,将精神损害赔偿、"两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之列。  相似文献   

15.
律师信箱     
NO.1精神受损,要赔吗?老师:您好!我原先有一个女朋友,我觉得她跟我不是很合适,就提出和她分手,可是她不愿意,说如果要分手的话,就要向她支付精神损失费,我想知道,真有这样的赔偿吗?读者:李贵国李贵国: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你和女朋友分手显然并不会造成以上所列几种权利的损害。即使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  相似文献   

16.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都应受到尊重和保障。我国法律在刑事被害人保护方面有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既没有被害人财产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权的实体法律规定,也没有赋予刑事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程序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也往往难以达到"经济困难"的标准进而难以获得法律援助。犯罪人积极履行损害赔偿义务是缓解被害人经济困境、抚慰被害人心理创伤、保障被害人人权的重要方法。应将犯罪人赔偿情况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将损害赔偿纳入缓刑、减刑和假释的考察标准,以及尝试将刑事损害赔偿作为短期监禁刑的执行方式,设立创造性赔偿制度等来督促犯罪人履行损害赔偿义务。  相似文献   

17.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爱芳 《青年论坛》2005,(1):105-106
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出台 ,与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建议应扩大之 ,尤其是一般财产侵权的精神损害和违约的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8.
综诸国外的立法、判例和学说,基本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宽者有如法国,“得请求非财产上损害赔偿之情形,概括而不以法律明文而限”;①严者如德国,立法传统是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以有法明文规定为限。尽管立法有宽严,但判例突破已成为一种不可扭转的强大趋势。对英美法系国家,虽然难谓在整体上彻底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在具体案件中普遍适用赔偿原则已是不争的事实。相较之下,我国未有法律对因违约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加以明确规定。司法实务几乎都是从侵权责任相关规定中寻找依据,请求权竞合成为解决因违约发生精神损害的百…  相似文献   

19.
国家赔偿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因无标准可依,出现不统一、不确定性等问题.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应遵循三个量化原则即参照但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在民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对加害人、受害人以及侵权发生地经济状况等三方面裁量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法官再酌情裁量以确定最终数额.  相似文献   

20.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法律条文规定得比较清楚。但处理起来,往往难以体现法律本身要求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法理性。就这一问题,我想谈一点粗浅看法。首先,确认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往往涉及行为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和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它是依法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前提和条件。对此,各国立法不尽相同。一般采取限制性原则,即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以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为限,不宜随意扩大。例如,《德国民法典》第253条规定:“损害为非财产上的损害者,仅以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为限,始得请求以精神赔偿之。“《瑞士民法典》第28条规定:“任何人在其人格受到不法侵害时,可诉请排除侵害。诉请损害赔偿或给付一定数额的抚慰金,只有在本法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始得允许。“至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立法上均予以明示,一般包括盗用姓名、违反婚约、致人死亡或身体伤害、侵害自由权、生命权、名誉权、肖像权以及人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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