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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件是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事实指事情的真实情况。本体论的事实是客观现实的,认识论的事实是观察经验的。在不同认识领域,有各自的待证事实。案件领域的待证事实有法律规范性。证据事实是用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手段,它寄寓在载体材料中,通过信息传递与待证事实建立联系。在证明活动中,需用证据材料去拼接完整的待证事实。案件事实是被法律定义了的规范性事实。在事实圈内,待证事实、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形成交叉关系。通过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由待证事实和证据事实构成事实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具有映射关系。  相似文献   

2.
侦查阶段收集证据不仅是一个发现证据、固定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过程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反复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完成侦查人员的“自向证明”,从而为“他向证明”奠定基础。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必须全面,要通过收集无罪证据来排除犯罪嫌疑人,应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以防止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出现翻供。  相似文献   

3.
审讯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核心是证据。证据是用以证明未知事实的已知事实。诉讼证据是进入了司法程序在庭审中能公开使用的司法证据材料。诉讼证据根据线索可分为涉嫌证据、控辩证据、判决证据。证据场是以案件事实为引力内核所形成的各类证据事实构成的一种社会场的基本状态。案件卢实一经发生,其客观证据场就已存在。人们对其的认识活动形成主观证据场。证据线索引导案侦实践和取证的方向。审讯的法律内核是以涉嫌证据为起点,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为终点的侦查活动。  相似文献   

4.
公安机关侦办命案收集证据工作存在问题的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昆  王峥 《公安研究》2009,(1):36-40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侦办命案工作中的证据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案件侦办的成败。通过对有关命案侦办工作剖析发现:有的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意识不强,缺乏对证据的敏感性,不懂得收集证据时效性的重要,不掌握或不熟悉收集证据的工作方法;有的侦查人员对物证与案件的关联性缺乏认识,不注意对物证证明力的收集和固定,不知道如何收集与案件有关联性物证的各种信息;有的侦查人员收集言词证据时,缺乏对证据与案件事实所形成的关联性的认识,对证人证言和审讯工作抓不住关键要点,不知道言词证据的证明力是怎样形成的。  相似文献   

5.
学界有关实事求是证据制度讨论的争点可概括为"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客观真实说"对案件事实的"再现"提出了绝对化的要求,导致了追求客观真实与实现其他诉讼价值之间的冲突."法律真实说"从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全面理解出发,承认诉讼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和认识时空范围的有限性,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证据制度中的真实反映.尊重实事求是原则,就是要求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为依据,证据的证明价值有多大就认定多大,既不夸大证据的证明力,也不缩小证据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6.
预审证据系统,即由相互关联的若干种证据组成的能证明基本案件事实的有机整体。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对预审证据的系统认识:一、系统的整体性原则与预审中的证明要求;二、系统的相关性原则与预审证据的运用;三、系统的动态性原则与预审证据的判断;四、系统的择优化原则与预审证据的收集。  相似文献   

7.
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在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获取其他证据线索、审查判断证据以及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口供的真伪并存和不稳定性决定其不具有独立证明作用 ,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成为定案根据  相似文献   

8.
尚华 《前沿》2011,(15):86-89
人类认识活动不仅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还体现为不同认识主体之间的对话与互动,建构主义者更强调这种主体间性。诉讼认识活动具有回溯性、时限性等特点,并处于规范的司法程序框架之中。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并非是裁判者依职权认定事实的“独角戏”,也体现为控、辩、审等不同诉讼参与者之间的对话与互动。案件事实是一个建构的过程,是以多元诉讼参与者之间的互动为基础。案件事实的理性建构需要以证据裁判为基础,以自由心证为证据评价原则,以举证、质证、认证等科学证明程序为建构过程。  相似文献   

9.
人类社会已跨入电子(数字)时代,电子数据证据成为一种新的法定证据.电子数据证据是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形成的一切证据材料,或者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材料,包括以模拟技术和数字技术生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证据。电子数据证据具有可恢复性、海量性、虚拟性、多媒体性、国际性等基本特征,可以说它是这个时代的"证据之王"。  相似文献   

10.
也谈走出证据概念的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根据"来定义"证据"有循环定义之憾,最好还是用"事实"来定义.事实也是中性的概念,其中立性源于事实的客观性.对证据客观性的理解应该具有两个方面:证据材料的物质属性和证据事实反映案件事实客体的联系性.司法证据应该具有求真的价值取向.深入研究证据,应该区分证据事实、证据材料等下位概念.证据材料是证据事实的载体.证据材料的不确定性和待证性,使其在判决和定案阶段的材料还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据事实本身.证据事实具有认知性,并不等于客观的案件事实.诉讼证据的法律性,使法律证据的主观性更加明显.辨析证据概念,应该具有批判的学术精神.  相似文献   

11.
在某种意义上,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在这个“证据流程”中,许多认识误区需予澄清,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  相似文献   

12.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是案件的生命,是案件的灵魂,证据是办案永恒的主题,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才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毒品案件的特点是没有特定的报案人,没有明确的犯罪现场,无特定的侵害人和被害人,侦查方式具有特殊性.毒品案件证据的特点包括证据的相对单一性,证据的即时性,证据的易毁坏性,证据推定力的虚弱性.  相似文献   

13.
海峡两岸刑诉法学者一般均认为,刑事诉讼法中的书证(以下简称书证)是以文书(广义)记载的内容作为证据。就此而言,两岸学者对书证内涵的理解是基本一致的。然而在书证的证据效力、外延及书证的形成过程等问题的阐释上,两岸学者几乎完全"分道扬镳"。台湾刑诉法学者另从"证据书类"的角度来认识书证,实际上认为书证是以"文书记载的陈述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这一"内容"来证明该案件事实真实性的证据。内地学者所理解的书证是案件事实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客观存在,并且是凭其"存在或状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理应将之归入物证之列。如果内地学者仍然将其通常所指称的书证,定义为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种定义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14.
张旭东  刘秀玲 《前沿》2003,(4):111-113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现代商品交易和电子技术的发展而走向司法殿堂的。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复合性等特征 ,其在识别和认证上与传统证据有很大不同。电子证据能够证明主要案件事实或法律要件事实 ,具有一定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为了消除司法实践中的电子证据障碍 ,一些国家、组织和个体通过立法、司法、判例和理论研究等方式作出了积极的回应。随着电子证据在司法证明历史舞台上地位的确立 ,人们必将从“物证”时代走入另一个新的司法证明时代———电子证据时代  相似文献   

15.
刘春梅 《湖湘论坛》2004,17(5):47-48
自由心证与法定证据是在诉讼活动中 ,法官判断证据证明价值的两种不同制度。所谓自由心证是指法官根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一切资料和状况 ,基于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 ,形成关于案件事实的具体的确信 ,从而认定案件事实的原则性制度。法定证据是指法律预先对认定案件事实所需要的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作出规定 ,法官运用证据和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受到法律的约束。目前 ,就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模式的构建 ,是实行自由心证 ,还是实行法定证据 ,还是二者相结合 ,理论上众说纷纭。本文结合诉讼活动认识规律 ,对自由心证与法定证…  相似文献   

16.
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的一切真实情况,是查处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成案的关键。本文根据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从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怎样发现有罪证据、收集贿赂案件证据材料的主要方法,从而采取对策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必要的固定,做到证据确凿,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串供,防止错案的发生,保证案件质量,有力打击职务犯罪。  相似文献   

17.
一个具体案件的侦破过程说明 ,现场证据是判定案情、辨别真伪的关键 ,查证辩护证据与查证控诉证据同等重要 ,必须依靠科技拓宽收集证据思路 ,收集好证明证据的证据 ,同时 ,慎用强制措施以降低侦查成本。  相似文献   

18.
证据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司法实践中关于证据的运用上存在诸如证据立法滞后,证据观念、意识淡薄、证据开示等方面问题。本文详细阐述了有关证据运用方面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及8项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9.
立法上规定的刑事证据有七种表现形式,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如侦查实验、搜查、辨认笔录等。因此这几种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笔录是否属于证据以及应当归属于何种证据是个需要迫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根据性骚扰案件的特点,就性骚扰案件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据的收集和认定等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1)在性骚扰案件中,仍应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担规则;(2)在证据的收集方面,正确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认原告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得的证据的证据能力。因性骚扰案件体现出的公益性质,当事人除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外,法院应主动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3)在证据认定方面,提高对原告陈述的证明力的认定,同时,应降低对原告的证明标准的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切实保护性骚扰案件的受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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