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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务款作为合同中的重要务款,在实践运用中非常广泛,尤其是在格式合同中。由于免责条款本身的性质特点,国家法律必须对它的制定和就用进行一定的法律干预,以维护合同契约的基本原则和交易的社会秩序。但从《合同法》本身条文来看,其对免责条款的相关问题规定并不多,还很不完善。免责条款效力的认定,应借鉴域外有关免责条款的规定,从免责条款生效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及对免责条款效力的解释等三方面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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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含义依照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而且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一方面降低了合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大量以格式条款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规定加以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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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随着我国培训业的迅猛发展,培训往往以“培训班”的形式出现,培训机构为重复使用、简化程序,也开始大量使用格式合同,经常预先拟定好格式合同再与接受培训者订立合同,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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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耀宏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2):34-40
司法实践中常对合同自我交易条款的规范性质产生认识分歧,其根源在于混淆了组织规则与契约规则的属性。在组织法逻辑视角下,对合同自我交易条款规范的目的在于规制利益冲突的交易行为进而追究违信责任,而非否定合同效力;在契约法逻辑视角下,对自我交易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运用代理制度中的自我代理行为和代理权滥用规则认定为合同效力待定。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对我国公司法上忠实义务的司法审查标准应当采取交易公平性原则,同时赋予程序性法律要件即举证责任移转。组织规则与契约规则区分的目的在于划清法律规则的调整场域,防止越俎代庖,为司法实践中审理合同自我交易条款纠纷案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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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形式订立。它的事先拟定、不予协商的特性及消费者的附合性容易造成消费者利益的损失。电信经营者与电信消费者之间的权益均衡问题,实质上体现在电信合同的格式条款之中。因此,只有合理的电信格式条款,才能维护合同的公平正义。为了保护广大电信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从电信合同格式条款的性质、问题、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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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合同协议管辖条款纷争化解路径探析——从优化营商环境之诉源治理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格式合同因其简单、快捷的特点得以广泛适用。与此同时,格式合同中有关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争议问题在逐年增多,且相应的司法裁判尚未统一。因此,有必要寻求消费公益诉讼与协议管辖格式条款争端问题的契合点,推动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在该问题上的广泛应用。在引入该制度的过程中,需适当增加消费公益诉讼程序启动的法定主体,推行格式条款协议管辖的“黑名单”制度,并对格式条款公益诉讼的溯及力规范予以重构,从而化解网络购物合同之协议管辖权分歧,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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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生活中,格式条款司空见惯。而格式条款的基本含义,国内外实证法及理论界有不同的界定,本文试图提出格式条款的准确界定;同时,根据该界定,分析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最后,依据法律特征决定法律性质,进一步推出格式条款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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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3):52-53,59
生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得以启动的前提。在商事实践中,由于合同当事方缺乏仲裁知识且对仲裁协议也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签订的仲裁协议(条款)往往由于内容不够完善而成为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商事仲裁中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首先对瑕疵仲裁协议进行概念界定:其次从合同效力角度探析瑕疵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最后对瑕疵仲裁协议进行分类,并依据我国仲裁法认定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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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市场主体利用垄断和强势经营地位,在其制定的格式条款中列入不公平内容,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交易秩序,因此社会对加强格式合同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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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6):47-49
随着经济交往中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当事人预先通过合同免责条款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配,体现了一定经济上的合理性.但由于文字、技术或当事人之间存在实质契约地位的不平等,而需要对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解释,以平衡利益.免责条款要在合同整体中加以解释,对于合同解释的一般规则在此理应适用,但因其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还需考虑一些特别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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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对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未作认定、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具体计量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不能一味地将其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应当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个案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判断。快递服务合同损失的计算以过错与否为标准,分别从保价与未保价的情况下分析,在保价情况下以足额赔偿为基础,发挥保价条款的设立的作用。在未保价情况下,根据快递服务公司的过错给予适当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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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保证条款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之中。股东连带保证合同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法律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确定,是对有限责任的制度创新还是创造性的破坏实属不同法律适用中的尴尬。股东连带保证责任条款目的在于修正股东有限责任在债权人利益维护方面的负面效应,然而有限责任制度在公司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地位决定其规范具有强制性。债权人与债务人股东有关股东连带保证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不应该具备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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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颁布解决了我国《合同法》中合同无效制度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将批准、登记按其性质分为四类可以得知,只有第一类影响合同的效力,其他的登记只是作为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或公示要件,甚至仅起备案的作用,这就大大缩小了没有履行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范围。同时,《物权法》对登记要件和登记对抗两种模式的选择,可以从更高的立法层面上全面理顺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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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普通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日趋增强,今年8月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及有关部门对银行单方面制订的各类格式合同提出了异议,消协、工商局更是对这些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破除银行“霸王条款”的呼声日高,国内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在8月正式开业当天,行长龚方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针对‘霸王条款’,我们正在积极酝酿新条款。”何为“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正式名称是不平等格式条款,多存在于金融、电信等相对垄断的行业,这些行业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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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义虎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4):1-3
合同法的价值有公平、自由、效率等。其中,合同自由成为近现代合同法的各种价值的载体和集中体现。垄断出现后,合同自由受到格式合同、强制缔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一般条款等的限制,并且,在效率原则及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合同法出现了统一化趋势。在现代,合同自由仍然是一项基本原则,但合同法的价值构造发生了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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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33):70-73
工商市字[2014]144号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工商总局 2014年7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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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律和经济相结合层面对格式合同产生根源、收益和成本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分析,指出要降低格式合同成本、提高格式合同效益,就必须在完善对格式合同进行立法、司法、行政和自律规制过程中坚持和突出倾斜保护原则和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