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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及其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斯逵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4):26-34
绝大多数交通过错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成功避让了交通过错行为造成的险情;少数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避让险情归于失败。由此,可以设计出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是交通事故形成的机理。评判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因此,通过对避让时间、避让空间、避让能力的调查认定,可以判断出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从而证实这一评判标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作用的具体的、实在的尺度。用这一标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所作的评判,不仅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交通事故的形成机理也是完全吻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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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与扩大消费需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收入分配不公造成高中低三个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消费行为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正是这种差异性的行为和差异化的影响成为我国消费需求不足和一直难以有效扩大的重要原因。只有从宏、微观角度深入分析收入分配问题造成的收入分配差异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才能找到扩大消费需求的努力方向和有效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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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规范医疗行为
省政协委员吴萍,福州市政协委员施红、赵广健等认为:
媒体曝光的少数医务人员医疗腐败行为虽是个别行为,但是对医务人员整体形象造成影响,甚至造成群众对整个医疗行业失去信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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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实施的,符合社会正义,因而它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通常被称之为正当防卫权。在现代法治社会,刑罚权由国家行使,原则上是不允许个人以实力来处置违法犯罪者的。但是,为何允许在紧急情况下由个人对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行为,而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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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致命伤的撞击否定了徐强推的行为能造成张路头部的致命伤,我的辩护思路基本可以形成一条清晰的脉络了。张路头部右顶结节处的致命伤,不是徐强推的行为造成的,也不是徐强打一拳的行为造成的。因为根据王明的证言和徐强的供述,都能肯定那一拳是打在了张路的脸上。而且现有证据中,只能证明徐强打了张路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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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险情避让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的基本内核和构成有"造成险情"和"避让险情"两个要素,把这两个要素用公式表示出来,就构成了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的相互运动并最终因避险失败而造成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形成的一般机理;当事人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评判标准,就是致险方行为的危险性和避险方避让险情的可能性;揭示"形态决定作用"定律,使交通事故因果关系分析实现了具体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