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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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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商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效力的确定,并由此影响仲裁庭的管辖权,因此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国际商事仲裁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本文拟结合现行立法、判例以及国外立法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适用进行分析与探讨,并为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适用提出立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张晓玲  王文奎 《求索》2007,(3):110-112
国际商事仲裁中确定争议事项可仲裁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公共政策与可仲裁性关系密切,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际商事仲裁的自由化与公共政策不断在寻求着平衡。公共政策对国际商事仲裁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影响在逐渐弱化,从明显的公共政策的限制到严格适用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角色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从主要的障碍演变为司法的保障。从适用的角度分别探讨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与可仲裁性的关系,剖析这种关系的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并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结果。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求中国完善仲裁立法和仲裁制度,转变和创新仲裁理念。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改革与发展的趋向表现为国际商事仲裁类型的多样化、仲裁员制度的合理化、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大化、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弱化和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发展的产业化。  相似文献   

4.
周立胜 《求索》2010,(6):152-154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可能因国际商事合同利益的继受、义务的承担、第三方受益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也可因适用禁反言原则、刺破公司的面纱理论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还可因合并仲裁而对非签约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在决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时,还应考虑"管辖权自决"原则、准据法及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因素。  相似文献   

5.
顾微微  徐慎莉 《前沿》2006,(11):162-166
仲裁地点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对于仲裁裁决效力的影响就是比较突出明显的一方面,因为在目前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和实践中,仲裁地点在确认仲裁裁决的国籍这一问题上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即使在国内方面也涉及到仲裁裁决属于何地的裁决,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对外国仲裁裁决和本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即对仲裁裁决的效力的判定。  相似文献   

6.
“一事两诉”现象是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学说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文章在解析国际商事仲裁“一事两诉”现象的概念内涵、问题源流基础上,解析了国际法协会委员会通过了最新的“平行诉讼和仲裁”报告,缕析了解决国际商事仲裁“一事两诉”问题的解决规制,即重视仲裁地法的限制、自裁管辖权双重效力的推进、受诉在先原则与承认预期原则的融合.  相似文献   

7.
顾燕 《前沿》2011,(24):93-95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国际商事仲裁之仲裁庭应由奇数个仲裁员组成,在没有仲裁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员的人数为三个。国际商事仲裁中,虽有一些国际统一标准,但法律文化在仲裁庭的组成及地位、仲裁进行之方式、事实披露及审前程序、证人证言之地位及庭审记录保存、当事人自治、裁决之作出方式等方面,仍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8.
高雅 《理论月刊》2006,(2):140-142
谁有权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仲裁庭基于管辖权/管辖权原则有权对仲裁协议有效性进行认定,而法院基于对仲裁必要的支持与监督也在一定时候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行使认定权。在对此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笔者指出了我国当前在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方面存在的明显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裁决地法院对于其所受理的案件拥有排他性的管辖权,如果仲裁地法院或者其主管机关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该仲裁裁决在其本国自然归于无效,谈不上承认与执行了。但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鉴于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领域越来越多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该被裁决地法院撤销的裁决在外国是否仍然有效,可否被外国法院承认并执行?  相似文献   

10.
在数字时代,以现行仲裁法、仲裁规则与实践,重新检视国际商事仲裁远程庭审对仲裁当事人权利带来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囿于国情、远程庭审技术的发展程度不一、远程庭审立法与仲裁规则缺位、当事人与仲裁庭的远程庭审决定权冲突、当事人程序权利受限等问题,各国尚无法就远程庭审达成共识,仲裁当事人的权利难以保障。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完善立法与优化仲裁规则,明确远程庭审的合法性、规范仲裁庭裁量权,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健全当事人程序权利制度,增强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同时,我国以《仲裁法》修订为契机,将远程庭审视为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机遇,发挥国内数字化环境优势,培养国际仲裁人才,为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改革我国的仲裁制度以便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众所周知、加入WTO后会对我国的外贸产生相当大的积极影响.但国际商事争议的发生同时也会随之频繁和复杂,这就对争议解决制度,特别是仲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在并不完全适合自由贸易的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仲裁制度,必须加以改革,以便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2.
生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程序得以启动的前提。在商事实践中,由于合同当事方缺乏仲裁知识且对仲裁协议也没有足够的认识,他们签订的仲裁协议(条款)往往由于内容不够完善而成为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商事仲裁中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首先对瑕疵仲裁协议进行概念界定:其次从合同效力角度探析瑕疵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最后对瑕疵仲裁协议进行分类,并依据我国仲裁法认定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3.
日本的体育仲裁机构与竞技团体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纷争的解决途径一般是由裁判来判定,而近年来随着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完善,国际体育纷争更多地谋求以仲裁方式来解决。本文通过研究日本体育仲裁机构(JSAA)设立的意义及其与各竞技团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我国设立体育仲裁机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作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新近发展之体现,紧急仲裁员制度可以在仲裁庭组建前为当事人提供临时救济措施。通过分析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可以归纳出该制度的基本内容及有待完善之处。2010年以来,已有不少涉及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设置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必要性。我国虽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时规定了诉前保全制度,但仍有引入紧急仲裁员制度之必要。  相似文献   

15.
李洁  黄娅琴 《桂海论丛》2012,(4):108-110
惩罚性赔偿是以损害补偿为核心的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亮点,对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我国侵权责任法增设了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但要求具备产品缺陷、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主观恶意及造成受害人死亡或严重的健康损害等要件。对于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数额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立法可以设定一些参考因素和上限数额,在弥补受害人损失、惩罚不法生产者的同时保证司法公正地实现。  相似文献   

16.
陈屹立 《思想战线》2007,33(2):67-73
惩罚性赔偿的法经济学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已经产生了许多重要的成果,其中威慑理论最为成熟。但是,除了最优威慑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正当化的理由,如赔偿不足、惩罚等。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考虑行为的可谴责性、被告的财富状况,也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等诸多因素。  相似文献   

17.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民事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已被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广泛适用。鉴于该制度的独特价值功能,我国应将其引入民事立法,以期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刘武俊 《中国发展》2008,8(2):23-35
仲裁制度一直是中国法学界边缘化的研究课题,尽管也有一些或系统或零散的著述,但大都从纯理论的角度研究,很少有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实证研究成果。该文在作者深入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仲裁机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剖析了中国仲裁业发展的历程和现状,尤其是逐一剖析了地方仲裁业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仲裁业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9.
中国仲裁责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国强 《中国发展》2010,10(6):41-47
该文以仲裁协议当事人与仲裁员、仲裁协议当事人与机构仲裁中的仲裁机构之间存在特殊服务合同关系为出发点,对中国仲裁责任制度从责任主体、责任要件、责任范围、责任形式、追责时效和追责程序等六个方面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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