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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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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聂波  陈兴丽 《求索》2013,(4):241-243,249
房屋征收是我国城市化绕不开的话题,也是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路径之一,也是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的有效方式。房屋征收中的公众参与层次低、参与方式被动、参与渠道少、参与以个体为主、缺乏制度保障,需对规划环节的公议公决程序、公共利益的界定程序、信息公开程序、补偿方案决定程序、争议解决程序等环节中的公众参与程序进行优化,构建参与型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细化和拓展了党员的参与权,将其从党内建设领域延伸到党的执政领域,形成了党员执政参与权这一新的权利内涵。作为构成执政党基本元素的全体党员,参与执政应当是其应然权利。执政参与权包括对党执政决策和决定的参与资格权、意见建议权、参与实施权、异议表达权以及成效反馈权。赋予和保障广大党员的执政参与权,对于党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有效实现为民执政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应当增强执政参与意识,强化维护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投身党的事业的使命感,积极、有序地行使这项权利。  相似文献   

3.
王俊霞 《前沿》2011,(9):78-8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强了被征收人权益的保护,但对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规定仍不够完善。要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征收和野蛮拆迁,除了要重申公民的物权神圣不可侵犯,更重要的是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及拆迁过程中享有完善的救济权利。这既需要通过行政程序规范政府的公权力,赋予被征收人事前的知情权、听证权、异议权等参与权,保障公权力限制私权利的正当性。还应建立事中紧急公力救助机制,正确引导被征收人紧急情况下自力救济权的适用。应完善对被征收人的事后救济制度,明确补偿安置纠纷的民事性质,取消政府就补偿安置问题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赋予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志愿者行动蓬勃发展的同时,志愿者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也时有发生,因此,通过立法维护志愿者的权利至关重要。志愿者权利的主要有:参与权、信息权、物质和安全保障权、培训发展权、豁免权、褒奖权、名誉权,这些都需要在立法中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5.
公众和社会组织要有效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通过立法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学习权,参与权.质询权.曝光权、检举权.信访权和诉讼权,使之有责任和动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6.
丁萍 《传承》2012,(11):70-7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及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征收成为矛盾和冲突高发的社会热点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农民对土地征收过程参与不足,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是引发问题的重要原因。结合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对农民参与权实际制约的分析,提出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合理配置农民对土地征收的参与权,从而促进农民土地征收中应享有的基本权益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7.
《时事报告》2012,(5):6-6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四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第一,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三,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公众参与是其发挥实效的关键和必要程序。公众参与是宪政民主精神和行政参与权的体现,是公民行使环境权的体现,可以避免和减少对抗行为、环境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存在诸如参与主体范围窄,参与时间滞后,参与形式缺乏组织化,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完备等缺陷。完善该制度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培养公众理性的参与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规范、创新公民实践参与权的方式。  相似文献   

9.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自我控制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主体需求与信息传播方式的加快转变催生了删除权权能扩张,随之而来的权利泛化现象引发了一系列经济风险与利益纷争。在探求删除权的行使进路时,亟须厘清权利限度的逻辑演变,省思数字化视域下权利拓展的逻辑缺陷。规范权利向度的妥适选择是在借鉴域内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合理配置利益衡平机制,通过强化信息分类化治理、扩大义务主体责任分担、细化权利行使原则等多元路径实现删除权在数据时代的“平稳落地”。  相似文献   

10.
论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问题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一般不涉及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权的行使主体应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享有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的权利主体应为本集体组织的村民,但某些特殊群体也应有收益分配权。征收补偿收益的分配方案要遵守分配程序规定,只有村民会议才有权制定分配方案并应有相应比例的人数表决通过才能执行。  相似文献   

11.
陈晟 《公安学刊》2011,(1):18-21
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有效行使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法治语境下,行政法因其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对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对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参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以及对侵害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违法行为的有效追究上。完善知情权保障,完善和创新行政机制,建立日常参与机制,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和权利救济制度,是保障公民公共事务参与权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立法     
《人民政坛》2011,(2):4-4
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据新华网1月21日电,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条例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我国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一直是全国人民关注的热点。因为。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逐渐加快。必然要涉及到大面积的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而公共利益问题就是政府决定实施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拆迁正当性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我国在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上始终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不仅导致我国的征收制度在法理上缺乏其存在的合理性。而且也为政府实施正常的公共利益项目设置了无形的障碍。甚至在某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有鉴于此。我国应该在法律上尽快地解决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下面笔者就这一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14.
公民四权     
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被称作"公民四权"。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对此,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是发展社会主  相似文献   

15.
张纯 《求索》2008,(8):155-157
土地是人类的生存之本,对土地的权利是人权的应有之义。土地征收中对当事人土地权利的侵犯即构成对其人权的侵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存在对于农民财产权、生存权以及其他人权保障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征收制度中相关范畴界定不清、监督不力、救济无力、征收权滥用等。笔者主张通过完善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征收程序、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健全监督救济体制、建立和谐农村土地征收法律体系,完善与加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6.
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尊重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简称“四权”)的应有之义,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宪法精神。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发展建设中.房屋拆迁涉及到的利益冲突极其复杂,而其中发生的各种房屋拆迁纠纷.也经常性的成为媒体、公众以及政府关注的焦点。《物权法》的颁行对于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立法整理作用.而且根据目前的安排.关于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具体法律依据将由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正是以《物权法》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8.
公众参与城市公共危机治理,对于提升城市公共危机治理效率、构建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充分保障公众的政治参与权利等方面意义重大。现阶段,公众在参与城市公共危机治理时,存在主动参与意识不足、非理性参与行为较多、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公共危机治理的效果。为此,应高度重视,并以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相互协作的治理新格局,促进公众有效参与城市公共危机治理。  相似文献   

19.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宗旨在于保障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以此促进司法的公开和公正。陪审制度的实质在于实现社会成员参与司法.来自普通民众的人民陪审员.对社情、民情有着深入的了解。他们用普通人的眼光去看待普通人的违法和过失,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可以使法院的判决更符合普通民众对法律的理解,使判决结果更易于接受。然而,制订出来的制度是否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陪审员作为整个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是否充分行使了权利、全面履行了义务直接决定了陪审员制度的成败。  相似文献   

20.
视点     
《今日浙江》2011,(2):5-5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必须“补偿先行” 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必须“补偿先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暴力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可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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