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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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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海 《求索》2008,(2):53-55
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对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在探索之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用地理标志保护是最佳选择。地理标志除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来源、保证品质、保护商誉、不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保护期可以无限期等的适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优点外,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群体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同,地理标志保护具有的优点正好可以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有商标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只要利用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对其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就可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的申请人应为挂靠政府部门的协会或其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不得影响在先权利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应允许非商业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2.
高轩  李建中 《求索》2013,(3):119-121,101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形成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然而该法并未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范围,致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忽略"原生境人"等权利人的具体利益。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范围,并不在于揭示其具体的权利内容,应是关注其权利内容的独特界限及判定标准,即文化利益标准、人权标准和非物质标准。  相似文献   

3.
赵庆鸣  古登鹏 《前沿》2010,(18):181-184
21世纪,文化多样性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生存、认同、发展的重要标识。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调整涉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等传统知识的社会关系,探讨其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制度建构及保护模式选择等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知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撷取苗族古歌这一特殊传统知识,剖析了苗族古歌的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运用法律保护民族民间文学的紧迫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论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思路,以呼吁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的特别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模式中,刑法是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现行刑法虽然在某些方面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刑法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刑法中关于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罪名及构成要件,二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此外,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流变,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5.
论公开权保护模式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开权是商品化权项下形象权的一个方面,是每一个自然人所固有的、对其人格标识的商业使用进行控制的权利。世界各国对公开权这一新型的权利,都依照本国的法律现实,选择了各种不同的保护模式。我国也应根据国情,创建一个以人格权保护为主、以商标法与竞争法保护为补充的公开权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丰富异常,具有多样性,与物质文化的构成要素不同而且更脆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包含国内和国外两种类型,其权利性质应当界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当注重以下原则:中央统筹原则、地方建制原则、权威评估原则、注重宣传原则、技术保障原则。  相似文献   

7.
赵莹莹 《岭南学刊》2021,(1):103-110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以其特有的文化功能及经济功能对多民族共融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双向价值的发挥依赖于强制保护与利益刺激机制的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产权和特别权利两种理念的双向博弈展现了对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制度需要。目前花儿保护中主要存在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足、权利保护主体争议、商业化情况严重等问题。对此,要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多元保护机制,从完善配套实施立法、建立集体管理组织、优化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衔接、发挥习惯法补充功能、加大宣传和传播力度等多个维度共同推进。  相似文献   

8.
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研究的最新理论,对湖北省恩施州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研究,结合其保护现状,从分类学视角探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9.
吴凡文  王千石 《前沿》2015,(2):77-79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附则部分的规定,肯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机制与知识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兼容性,确认了通过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法性,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价值诉求、权利属性、权利主体及客体等方面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存在较大的差异,通过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要逾越其中的天然障碍,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必然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10.
刘朝晖 《思想战线》2012,38(2):85-89
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社区民众通过社区参与、文化主张、协商行动等文化抗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文化权利,达到对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目标。基于"价值管理"的理念,不但可以充分保障社区、群体,甚至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还可以有效地保障社区的文化形态和文化权利。社区保护的实质是以"非物质性的"生活方式的保护为基础,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应囊括尚未进入现有"遗产谱系"的文化形态,其是"社区价值管理"的突出价值之所在。  相似文献   

11.
方言的法律定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实践中因传承载体的单一定位而大大限定了方言保护的实际效果,故有必要回归到方言文化自身的"非遗"定位。方言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濒危危机与特征弱化的势态,其法律因由包括发展方言与推普政策的"零和博弈"困局、方言保护缺乏明确规范指引、法律适用对方言用语的天然排斥、方言歧视的法律救济阙如。方言保护的法律进路构建包括:立法上确立个体与群体方言权;弱化行政管制与采用柔性行政指导;司法制裁失范行为以及对方言用语的特定践行;提升社会整体方言权利意识与加强公共服务供给;通过调查传承与馆藏存档对方言协同保存。  相似文献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中华文化传承的一部分,是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在现有的保护模式下,存在主体单一、公众参与渠道狭窄、保护方式消极等问题。因此,建立公益性保护模式是一种转变进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型、保护行动转型以及公益组织参与方式转型,避免传统保护模式下存在的困境。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主体难以确定、性质难以确定和独创性难以确定,对其进行立法保护造成很大难度。因此,解决这些难题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的首要前提。本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中存在的理论困境,提出几点对策建议:明确法律保护的对象、确立认定标准、确定保护主体,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提供些许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4.
本文具体界定了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概念和特征 ,并立足于我国实情提出了“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特设法定权利”的综合法律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5.
论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构建完善的、多层次、多部门的法律体系是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根本途径。从过程保护的角度来探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向更深层次推进的对策,是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6.
商品化权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现有法律在保护商品化权中存在缺陷。现阶段应采用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为基本保护,反不当竞争法为兜底保护的交叉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时,及时建立独立的商品化权制度,使商品化权能得到更加全面而系统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权益保护模式,这与该法对于其他具体人格权的规定有所不同,由此衍生保护力度不足、体系衔接不畅、分类保护导致路径冲突等系列问题,并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停留于纸面。对此,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采取权利保护模式,这既是因为个人信息本身即可成为独立的权利客体,也是因为权利保护模式符合我国实际需要。因此,我国在修订《民法典》时,应当明确赋予自然人以个人信息权,并在已有的权利束之外增加诸如信息保有权、信息知情权、信息被遗忘权等其他具体权利;强化信息自决,让个人信息主体自己占有和控制个人信息;在救济方式上完善人格权请求权,并以侵权责任作为救济个人信息权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8.
杨阳 《求索》2013,(11):181-18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作为一种整合性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了分属不同领域的民间文化事项。我国现行法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以公法为主,公法对保护即将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精神财富,体现的是一种智力成果,这种精神财富的传承从根本上要依靠私权主体自发的行为来完成,很难纳入政府公法行为的强制行为中。所以,利用私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拟从知识产权法领域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保护,并试图构建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9.
黄栓成  史艳英 《前沿》2011,(5):173-176
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文化瑰宝,在其生存状况日趋恶化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尤其是如何用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需要认真探讨的。本文通过对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和特点、保护现状和知识产权保护难点的分析,提出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可能模式和一些具体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从长远来看,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建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是必然选择。因此,既要建立立体化的非遗法律保护体系,加大非遗相关法律的执行与监督力度,又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救济机制,创建非遗的文化补偿机制,全面提升法律对非遗的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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