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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1 毫秒
1.
论法律的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解释使法律具体化、明确化和体系化。它对不确定的概念和不明确的规定予以具体化和明确化的解释 ,以维护法律的安定。法律的解释是法律确定化的必经途径 ,法律规则是立法者对法律意图或目的的一种阐释 ,一种权威性的阐释。当立法者的具体解释在适用过程中与法律的意图或目的相冲突时 ,法官有权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正。法律本身决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原则。  相似文献   

2.
正从法律文本和立法者原意分析,我国紧急权力法律制度分为紧急状态法律规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普通突发事件),前者来源宪法授权,后者归属行政权力。当前非传统安全威胁超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调整范畴,而宪法紧急状态条款实际适用困难,由此产生的"法律困境"迫切需要对紧急权力法律制度立法理念进行根本性重塑。  相似文献   

3.
贾吉峰 《前沿》2002,(10):108-110
模糊修辞是汉语修辞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法律语言的基本要求是准确、严谨 ,而在法律语言中模糊修辞的使用也大量存在。本文试图对模糊修辞在法律语言中的运用及效果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经济刑法的规定有不少失误之处,应引起立法者的注意。其中,以量刑的规定为视角分析,存在着轻重失当、规定不明、规定遗漏的情况;以法律规范的表达为视角分析,存在着漏字、模糊、条文排序不当、条文与条文之间不协调的情况;以立法语言的运用为视角分析,存在着规定重复、语言啰嗦、用词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5.
明确性是立法语言的基本特征,立法语言体现出准确、简约、庄重的特性是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追求的目标,但是在明确性的背后却隐藏着法律模糊修辞的必然性。绝对的明确导致法律规范的滞后与僵化,模糊修辞的灵活性、协调性决定了它是消除立法语言过于明确带来弊病的必然选择。刑法在罪行法定原则的思想指导下明确性成为其语言的最重要特征,其也因此被成为最精确的法律科学,但是在以明确性作为立法目标的同时也要注意刑法规范模糊性的功能。作为立法语言的一种修辞方法,模糊修辞是服务于立法语言的,同时又作用于立法语言,一方面说服制定法的接受者服从法律,另一方面协调法律规范与其所调整的事实之间的矛盾,甚至还协调法律权威与共识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6.
立法中常出现法律精神与现实情况的冲突。立法者如何取舍,实为立法过程中的两难。有取舍的立法措施导致“立法妥协”。立法妥协现象,其原因并非立法者有意为之,应归结于历史发展必然受到各种力量作用影响之普遍规律。合力创造历史,法律是妥协的产物,妥协并非贬义,也不是没有原则的消极中庸,而是立法者为了保证法律适时出台、有效实施,审时度势的作为。妥协的欠缺往往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选择合理妥协则能协调矛盾,达到目的。现象原因论恩格斯的合力论,阐述了历史是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合力作用下发展的:强调最终的结果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最后出现的结果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此合  相似文献   

7.
立法者的经济人角色分析□李胜兰周林彬按照立法学的解释,立法者有双重含义,一是指有权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的政权机关即立法机关;二是指作为立法机关基本构成的领导人员和议员个人①。立法者的经济人特性主要涉及到立法者第二种含义展开有关经济分析。当...  相似文献   

8.
正重复立法是一个老话题,从地方有立法权以来就一直存在,至今也未找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本文结合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谈谈个人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一、何谓重复立法立法是通过法定程序将国家意志制度化、法律化,创制法律规则的一项政治活动。那么,什么是重复立法呢?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立法者、专家学者等各有不同的理解和说法。笔者认为,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所谓重复立法,简单地说,就是下位法不必要、不适当的照抄照搬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的情形或者行为。此外,地方立法照抄照搬部门规章条款内容的情形或者行为,也属于重复立法的范畴。  相似文献   

9.
在有关《物权法》的讨论中,应如何解释宪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何认识物权法与宪法的关系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笔者认为,从广义上讲,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也是在解释宪法,而一般专门意义的宪法解释是在法律生效后进行违宪审查时对宪法的解释。立法者的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者的宪法解释是有区别的。应该说,立法者通过立法对宪法的解释要比违宪审查中的宪法解释余地更大,更可以甚至更应该作扩大解释,更要结合社会实际情况而加以发挥。立法者在立法中主要是考虑社会实际的  相似文献   

10.
对立法建议要谨慎采用,过多的立法建议会破坏法律的稳定性。立法者要考虑很多利益的平衡,这是非立法者做不到的。立法者要有渊博的法学知识和与之相关的边际知识,要有对社会现实的洞察力,要有准确预测立法时机的能力,还要有中立的态度和冷静的心境。  相似文献   

11.
丁冬 《长白学刊》2011,(6):67-72
法律表达与实践的背离见诸中国法律的诸多领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看法律实践和法治公信力.经由司法渠道的弥合固然可以缩小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度,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者在因应这一问题上的他者地位.经过多年摸索的执法检查已成为我国立法者了解法律实践情况的最常规、最稳定、最有影响的监督手段.以《食品安全法》为切入点,在风险社会语境下,执...  相似文献   

12.
林志猛 《思想战线》2013,39(1):64-68
柏拉图笔下的立法者要求诗人正确作诗,表现德性完满之人和恰当的快乐,以制作出最好的音乐和法律序曲,劝谕不同类型的人追求善的生活。诗人与立法者之争的核心在于,诗人并不认识事物的本质,对人的自然本性和最重要的人类事务没有整全的知识,而真正的立法者能模仿最好的生活方式,构建体现最佳政制的"最真的悲剧"。诗人要正确地作诗,需要像真正的立法者那样关心美德和爱智慧。  相似文献   

13.
无法则无法治,无良法或甚于无法治。良法究竟有何基本境界?千年开启了万般论争。其中,法律应该执守的公平与正义,任何时代都无可置疑。"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法律的天平一旦倾斜,它的普遍遵守只能等同于美好幻想或者痴人说梦。今时此景,一些地方法规初稿往往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首先起草,这就为轻易地、过多地强调和植入局部小利益,最终形成部门利益法制化、政策化,留下了可乘之机。当然,其中也有立法不民主、立法技术不高等综合因素。因此,对于立法者而言,专业水平高低固然重要,但是立场  相似文献   

14.
模糊立法语言的语义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以语言文字为载体。尽管法律人竭力为法律概念设定边界,但是大部分法律概念的内涵或外延依然是模糊的。在法律的创制过程中,合理使用模糊语言不但不会损害法律的明确性,相反倒可能有助于在不确定中寻求到确定性。  相似文献   

15.
刘爱龙 《求索》2008,(11):100-102
在分析立法权效益时,传统的方法是直接套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的效益分析模式。事实上,经济学中的效益概念不能简单被借用来分析立法权效益。因为立法权有无效益的判别标准是立法权运作过后能否获得具有合法性、正当性的优良法律,这是进行立法权效益分析的基本前提,惟有立基于此的立法效益分析方具实质分析意义。有鉴于优良法律的创制与立法者的伦理素质关系重大,因而,立法权的效益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个立法者的伦理素质的分析视角。相应地,对立法权效益的考察就转换成了一个在确保所立之法为良法的前提下如何减少和降低立法权运作成本的问题。在这一视角中,立法者的价值诉求直接决定着法律的品质,是判别立法权有无效益的根本尺度;立法者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立法权效益的大小。  相似文献   

16.
法律文本是立法语言的编织物。从语言的功能来看,法律就是立法者通过文字将自己的意志施加给对象的意义描述系统;从叙事学的角度看,以语言为物质外壳的立法文本和立法行动本身具有"叙事"的特征。立法语言叙事最终体现的是立法者的权力意志。在立法实践中,如何恰当地控制和使用叙事的手段,从而为立法文本的完善提供可能,是我们进行叙事分析的初衷。  相似文献   

17.
法律的主要功能是防范最坏情形即最大风险。这个极为重要的法理,已经被人们,尤其是各级各类立法者和决策者忽略很久。  相似文献   

18.
法律移植论和本土资源说各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 ,两种理论也在互相借鉴、吸收之中。法治本质应是平民主义的 ,立法者应更多地从民众立场出发进行法律移植 ,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  相似文献   

19.
从比较法角度看继父母子女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社会,离婚率的上升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因离婚而带来的新型家庭模式--重组家庭,在许多国家已成为一个亟待法律规制的社会问题.由于重组家庭中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即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具有复杂性,如何调整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的立法与实践存在差异.一般来说,普通法国家对重组家庭中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采宽松主义,法官和立法者通过扩大"父母"的法律概念的做法,将那些实际上起着"父母"作用的人纳入"父母"的范畴,并在他们之间创设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大陆法国家则采严格主义,对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并将继父母与生父母的法律地位加以区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仅具有有限的权利和义务.尽管如此,最大程度地保护重组家庭中儿童的权益,仍然是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的一致目标.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及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理。我国很多学者认为这种立法例属于法律拟制而非法律规定。通过考察分析法律拟制与法律规定的内涵,这种立法例在刑法不存在缺陷、漏洞和按照正常的归罪原则、法律逻辑不会得出罪刑失衡的情况下还作如此规定,违背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所追求的实质正义和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前述立法例与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该当属于法律规定而非法律拟制,刑法上存在的这种立法缺陷有待于立法者尽早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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