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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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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2月25日(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2.
<正>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具体的刑度时,立法上并没有对未成年人的量刑幅度另作专门的设置以区别于成年人。也就是说,通常在同等的量刑条件下,未成年人的量刑应当参照对比成年人的处罚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刑法不再设定不同的刑度。因此,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起点与成年人的量刑起点一致,不  相似文献   

3.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轻、减轻处罚作出的规定。不久前.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发生了一起设计精巧的抢劫案。一个个意外.使案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相似文献   

4.
<正> 新刑法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立功”作了明确界定,弥补了原刑法的不足。其中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犯罪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鼓励犯罪分子检举揭发,戴罪立功起了重大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不完善之处。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尚缺一个自首后一般立功的从宽幅度。首先,从立法意图看,新刑法第68条的立法精神,总的  相似文献   

5.
刑法中的减轻处罚,既包括“可以型”,也包含“应当型”。然而,如何解释与适用减轻处罚的幅度,尽管刑法有明文规定,但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存在极大分歧与争议,带来司法适用中的个案不公平。对于刑法作出的只能在法定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即只降低一格)判处刑罚的规定,不能机械地、形式化地理解与适用。刑法规范的解释必须作类型化分析,并受体系解释与当然解释的逻辑制约。当刑法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减轻处罚原则上只降低一格;当刑法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免除处罚”时,对于减轻处罚的司法适用,就不应当受“只降低一格”的限制;刑法有关酌定减轻处罚的规定,也不应当受“只降低一格”的约束,最低减轻处罚的幅度完全可以降至罚金刑的适用,即使刑法分则中并没有此刑种的规定。刑法分则的罪刑配置,原则上是针对单个人单独实施某一行为且达至既遂状态而设置的。因此,降低一格判处刑罚的减轻处罚,只针对作为实行犯、实行犯的主犯或者教唆犯的主犯而言,且原则上只具有一个减轻处罚情节时适用。对于从犯、胁从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应当适用、也不需要适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的自首和立功的刑罚制度,充分体现了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决不手软,同时又坚持坦白从宽的方针。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某种意义上讲,确认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或实施危害行为时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三个明显特点:1.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2.教唆犯罪侵犯的是不确定的客体,它取决于教唆他人犯罪的具体内容;3.教唆犯不是罪名.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确定罪名。笔者认为,《刑法》中有关教唆犯罪的规定有重大矛盾,且与整个刑事立法体系不符:——《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犯罪是共同犯罪,而在第二款中又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款规定本身说明了教唆犯罪并不都是共同犯罪。作为我国重要部门法的《刑法》,对同一犯罪行为在同一条文中前款规定是共同犯罪,后款又予以否定,立法明显不严谨、不科学,有失《刑法》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9.
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对犯罪分子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对被告人的量刑有着重要影响。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逃跑,又因同案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能否被认定自首?请看下面案例。  相似文献   

10.
减轻处罚是贯彻党和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量刑公正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存在无限制减轻处罚与限制减轻处罚的学术争鸣,后者又有"下一量刑幅度说"和"减轻底线说"两种立法方案。本文通过对不同立法观点的考察,指出无限制减轻处罚的弊端和限制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阐述科学设计减轻处罚幅度的理论基础,深入剖析两种限制减轻处罚方案的优劣得失,主张吸取《刑法草案第22稿》第63条的合理内涵,提出进一步完善《刑法修正案(八)》第5条的立法建议,以弥补减轻处罚幅度的立法缺失,从而将法官的减轻处罚权控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1.
自首从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刑罚制度 ,也是一项重要的量刑法定情节。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中更应该注意的是关于余罪自首的法律认定。刑法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一制度对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 ,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有效惩治犯罪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九条第五项修改为:“捏造或者歪曲  相似文献   

13.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妇辑同志:姚林作案时未满18周岁,盗窃现金财物累计800余元,案发后,所盗财物已归还失主。姚应受到何种处罚办案人员有不同意见。有的主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所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的规定,已满14岁不...  相似文献   

14.
所谓辩护,就是与控诉的对称。即刑事被告人或者其辨护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的活动。其职能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申辩、辩解或反驳,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有应当减轻、从轻、免除处罚的情节。目的是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并便于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从正、反两个方面客观、全面地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合法的判决  相似文献   

15.
司法     
《人民政坛》2014,(11):5-5
<正>最高检、最高法联合两部门发布通告敦促外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据《检察日报》10月11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机构10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通告强调,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相似文献   

16.
杨涛 《人民公安》2007,(13):8-8
即使对“善良绑匪”从轻处罚不能实现社会预防,但能实现个案正义,我也主张应当从轻处罚。能得一个好处又不产生其他害处,何乐而不为?  相似文献   

17.
在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对自首条文新增加一款规定,将如实供述(习惯上称之为"坦白",笔者在下文中也暂且将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67条3款简称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的酌定量刑情节上升为法定从轻情节,足见我国刑事立法对自首或者如实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所秉持的是宽缓的态度。然而对于该条款的准确适用,则是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几种能否认定自首的情形进行逐一的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当前和今后的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根据1986年9月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中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公安机关依法保护被治安管理处罚人的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被裁决拘留的人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二、下列有固定住址的人可以担任担保人:(一)被裁决拘留人的近亲属;(二)被裁决拘留人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或者单位负责人;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保安员,被派到某单位执勤,因执勤点经常变换,我的家人来信一直都寄到公司。但近几次,我发现我的信件好象被人拆过,也不知是何人所为。我想请问,私拆他人信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保安员李强李强同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私拆他人信件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36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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