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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的深入实施,听取报告→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和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体。审议意见越来越多地使用,已成为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成果的表现形式,督促本级"一府两院"整改工作的书面交办方式,成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跟  相似文献   

2.
杨维立 《新疆人大》2010,(11):33-34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按照监督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  相似文献   

3.
依据监督法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九江市庐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报告的监督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相似文献   

4.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确定的一种基本的、主要的监督形式。为规范这种监督形式,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对象、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要运用好这一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必须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5.
三、关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监督法对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议题确定、过程进行、结果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在实体权力和程序规范上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而形成并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它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制度,也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载体和表现。随着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运用好审议意见,对于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辽阳县人大常委会在新年伊始,再次就如何写好审议意见进行理论研讨。  相似文献   

7.
江继根 《人民政坛》2007,(10):25-25
今年来,顺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把监督工作规范到监督法的要求上来;印发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流程图,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过程的每个程序及法定时间要求直观明了;将监督法列入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测试内容,使之熟悉监督法的具体规定要求;召开常委会颁发任命书大会,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相似文献   

8.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形成的综合性意见.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这直接影响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实际效果.在实践中,常委会应严格把握并审慎处理好几个环节.  相似文献   

9.
正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监督法明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之。为将十八大的精神和监督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本市一些区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采取满意度测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新尝试一些区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贯彻落  相似文献   

10.
依照有关法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监督议题是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把握监督方向,提高监督实效的首要环节。法律对常委会怎样选择、确定监督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监督法》第九条具体规定了每年常委会确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议题来源的6个途径。  相似文献   

11.
李飞 《中国人大》2008,(12):17-20
监督法第二章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了专章规定,理解起来,主要有两点: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经常的、主要的形式  相似文献   

12.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审议意见,已成为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成果的表现形式,督促本级"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书面交办方式,人大  相似文献   

13.
监督法在总结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七种形式,以保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落到实处,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一种主要和常用的监督形式。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工作做好,增强实效,必须抓住三个环节,依法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14.
周伟 《楚天主人》2014,(1):13-15
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依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个,检查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8件,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15.
正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职责是不同的,笔者认为,要求"一府两院"负责人先向主任会议报告专项工作情况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欠妥。于法无据。监督法明确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监督形式。虽然监督法也明确了主任会议有提议权、提请权提名权和  相似文献   

16.
王纲 《人大研究》2008,(10):22-23
监督法的通过与实施,宣布了—个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的特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宪法、地方组织法等宪政和政治框架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创造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两项评议”等监督形式和做法。同时,也标志着“监督法时代”的来临。从监督法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看,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逐渐从原来实践探索的工作层面,转换到法律制度的规范层面,各级人大常委会逐步适应在监督法的框架内思考问题,确定监督议题,  相似文献   

17.
监督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  相似文献   

18.
<正>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形成的综合意见,已作为专用法律术语写入监督法,具有很强的监督属性。但在工作实践中,目前基层普遍存在对审议意见地位  相似文献   

19.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以下简称监督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监督法》已经施行两年了,结合正安县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探索,就如何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谈些体会。  相似文献   

20.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方法。审议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努力提高审议工作质量,不断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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