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2.
4.
近年来,我国灾害损失增加趋势明显、风险形势严峻。同时,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救助应急体系建立健全,救助项目不断扩大、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对灾害救助工作的决策水平、措施制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救助工作的开展对加强灾害评估工作提出了迫切需求。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高度重视灾害评估工作,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逐步开展,初步发挥了为救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的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5.
正2016年1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国生签署第385号省政府令,颁布《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总则、灾害预防、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款物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三十七条。《办法》的出台将对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救灾工作方针、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是建国以来湖北省制定的第一部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政府规章,是全面 相似文献
6.
2012年,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和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7.
2012年,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和工作水平。一、切实做好备灾工作一是会同市财政局抓好《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指导区县出台本级贯彻文件,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相似文献
8.
9.
灾后救助评估灾后救助评估包括倒损农房重建救助需求评估、过渡期救助需求评估、冬春救助需求评估以及相应的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的灾后救助绩效评估(见图1)。一、倒损农房重建救助需求评估倒损农房重建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自然灾害救助条列》第四章灾后救助的第十九条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0.
2010年9月1日,以国务院577号令公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肯定了灾害救助工作多年来形成的工作原则、制度、方法,确立了灾害救助工作在国家应急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使灾害救助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相似文献
11.
12.
经历12个年头,人们久盼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灾害救助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灾害管理的重大突破,是救灾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标志。从此,结束了我国救灾过程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中国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开始步入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13.
14.
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现状背景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救灾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救灾范围不断扩大、救助项目不断增加、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一、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日益完善,对评估工作提出系统要求2003年"SARS"疫情暴发后,中 相似文献
15.
自然灾害救助评估工作现状背景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救灾工作,救灾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救灾范围不断扩大、救助项目不断增加、救助标准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随着《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制定出台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以及部门配套制度的完善,中国目前新的救灾应急体制机制框架和制度体系趋于成熟。新的救灾应急体制机制以建立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为核心,以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为标志,逐步建立与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相一致的自然灾害救助体制。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编制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原则、灾害等级划分和灾情核查评估、补助项目和补助内容、资金预算安排和申请拨付、资金分担比例和考核、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为着力点,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救灾应急体系建设。
坚持抓政策机制创建着力提高应急工作运行效率
广东省创建一批救灾应急工作机制,解决灾害应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应急体系各部门、各环节高效运转。 相似文献
19.
20.
自3月11日省减灾委、民政厅启动应对旱灾Ⅱ级救灾应急响应以来,我省旱灾持续加重。截至3月17日,全省9个市(州、地)有84个县(市、区)先后不同程度受旱,其中54个县(市、区)受灾较为严重,农作物绝收面积已超过15万公顷,饮水困难人口超过500万人。根据《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5及《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省减灾委决定从3月18日起启动应对旱灾应急救助Ⅰ级响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