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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电文的证据价值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电子商务案件及计算机犯罪案件中,数据电文能否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由于我国证据法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至今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对数据电文的证据价值问题①提出了很多建设性解决方案和模式,但有些观点还值得澄清、明确。一、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形式该问题在我国证据法上实际具体体现为,数据电文究竟是书证还是视听资料、是原件抑或副本。我国证据法属于开立一份可接受的证据清单的证据法一类②。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2条将证据列为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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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权基础从诉讼法角度看,管辖权基础(jurisdictionalbasis)指一国法院有权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根据。由于国际上还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管辖权原则,因此各国主要以国内法的形式分别规定各自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协议、财产地等联结因素(connectingfactors)作为管辖权基础在立法与实践中应用得非常普遍。但是,由于Internet的出现,网络空间的全球化、非中心化(1)打破了主权疆域的界限,使法院的管辖权规则面临诸多困境(2)。在网络空间中,管辖权基础出现了一种复杂甚至模糊的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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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侵权案件管辖权确定中的特殊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上侵权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管辖权确定因素的多样性。网上侵权案件的技术性有必要借助技术手段解决。在确定何地可作为侵权行为地时,必须考察其是否具有物理位置的关联性、易确定性及损害相关性。网址(无论互动与否)、服务器所在地和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从技术、法理及可操作性上均可成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从而形成侵权行为地确定因素的多元体系,但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确定因素应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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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务案件管辖权的实证论析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一、管辖权基础从诉讼法角度看,管辖权基础(jurisdictionalbasis)指一国法院有权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根据。由于国际上还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管辖权原则,因此各国主要以国内法的形式分别规定各自法院的管辖权,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协议、财产地等连结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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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广告欺诈的几点防范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对网络广告欺诈,公众并没有一种有效的全面的防范措施。但是,我们认为,对欺诈的防范,至少应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增强用户或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鉴别欺诈的能力。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国家消费者联盟(NCL)曾共同发表声明,提醒消费者如何辨别网络虚假广告、如何避免一些网络广告陷阱。具体来说,应注意:(1)对自己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轻易透露个人资料(特别是付款资讯),除非通过安全机制填写订单;(2)了解交易对象或交易相对人,并对不切实际的广告词保持警惕;(3)特别留意一些投资有价证券,保证短期获利的说法,如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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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拍卖公司通过用户注册制度、反馈系统、第三方服务和私人调查等所倡导的“社区监管”模式,虽然能给用户带来某些经济和心理上的利益,但并不是一种防范欺诈的可靠手段。拍卖网站还须实施其他形式的监管规则或者应处于政府和法律的荫蔽之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