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7篇
  免费   2篇
各国政治   1篇
世界政治   4篇
法律   30篇
综合类   4篇
  2024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3篇
  2011年   2篇
  2009年   3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3篇
  2006年   6篇
  2005年   6篇
  2004年   4篇
  2003年   3篇
  2002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21.
阿伯特案是美国最高法院在国际家庭法领域审理的第一案,也是后伦奎斯特时代法院纯粹解释私法条约的第一案。该案意味着含有目的解释的善意解释和扩张解释方法在21世纪的复活,推翻了除非存在约文歧义才可使用补充资料于条约解释的做法,对于统一美国法院条约解释方法,指导低级法院处理条约案件具有重要意义。该案认定父母一方对于儿童离境的否决权构成海牙公约下的监护权,有助于实现海牙公约阻止并避免儿童被国际诱拐的目的,这对于海牙公约的统一解释和一致适用来说,其影响也不可估量。  相似文献   
22.
跨界案件共同管理的兴起是国内案件管理的司法改革运动在国际社会的反映,也是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的高峰。这种做法目前虽未普遍化,但在跨界破产的管理、临时措施的协调、集体事故的处理和儿童的跨界保护等诸多领域已发挥出积极作用,且有进一步扩大化的趋势。当然,这种模式的和谐发展尚受到国家司法主权、国际条约协调和司法能动主义等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23.
徐青森  杜焕芳 《法学家》2007,(1):97-100
一、研究概况 在学术交流方面,比较重要的有:1月21日,中日韩三国涉外家庭法研讨会在日本大阪举行,主要讨论了中日韩三国涉外家庭法领域的法律适用和程序法问题.5月18-20日,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在厦门召开,涉及"涉外民事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法的立法"等议题.  相似文献   
24.
杜焕芳 《德国研究》2005,20(3):48-53
德国在实施海牙诱拐公约方面,通过前后两部立法基本上解决了管辖权和返还判决的执行问题.在司法体制方面,德国对管辖分散和法院审级过多的现状进行了改革.在实施公约过程中,德国面临着比较突出的宪法挑战.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德国方面积极建议修改公约的某些条款,特别是要扩大儿童保护的范围,限制返还例外规则的适用等.  相似文献   
25.
英国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做法已经成为各国的模范。其司法依据主要是1980年海牙公约和1985年《儿童诱拐与监护法》,适用于各个法域和附属地区。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司法体系主要是由儿童诱拐委员会和法院组成,这种司法体制在实践中是充分而有效的。其司法态度也是非常积极的,一般是支持返还儿童,同时通过限制使用口头证据、建立权威司法解释来保证儿童的返还。英国向其他成员国申请返还的司法实践表明,海牙公约在英国返还申请方面运作良好,而英美之间相互申请案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并存在一定模式。  相似文献   
26.
英国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做法已经成为各国的模范。其司法依据主要是1980年海牙公约和1985年《儿童诱拐与监护法》,适用于各个法域和附属地区。处理儿童诱拐案件的司法体系主要是由儿童诱拐委员会和法院组成,这种司法体制在实践中是充分而有效的。其司法态度也是非常积极的,一般是支持返还儿童,同时通过限制使用口头证据、建立权威司法解释来保证儿童的返还。英国向其他成员国申请返还的司法实践表明,海牙公约在英国返还串请方面运作良好,而英美之间相互申请案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并存在一定模式。  相似文献   
27.
仲裁机构管理权的过度扩张会引起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仲裁规则规定与仲裁协议约定之间的不兼容。维护当事人利益离不开对其意思自治的尊重,仲裁机构管理权的扩张应当适度,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与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均为意思自治的成果,两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劣之分与高低之别。追求仲裁机构管理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协调平衡,不能简单地将当事人意愿与仲裁规则进行粗暴的拼接结合,而应当通过在仲裁规则中构建"冲突指引"来提升当事人对于仲裁程序的合理预期,从而有效解决仲裁机构管理权扩张与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间的紧张冲突。  相似文献   
28.
我国目前着力于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顺应而出。在此修法视野下,作为“中国经验”的仲裁调解制度将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但令人遗憾的是,仲裁调解司法审查并未见于此次立法动向。事实上,现行法在该问题上的留白已造成诸多实践困境,虽司法层面已有所回应,即最高人民法院相继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和会议纪要予以应对,然仍难言充分。司法回应无法替代立法功能,前者价值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立法的确认。其次,既有的司法回应并未解决“中国经验”的根本问题,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的关系仍悬于未明。此外,司法回应在规范内容上亦有所疏漏,因此须得填补。而此次仲裁法修订,恰为仲裁调解司法审查的立法完善提供了便利条件。  相似文献   
29.
全球化是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的一种过程 ,它与国际事务及其法律框架有着紧密联系 ,对国家主权和私法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冲突法而言 ,全球化导致了冲突法立法权的多元化 ,法律规则的多层次 ,冲突法新问题的涌现 ,统一法活动的扩大 ,一般法律原则的确立 ,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 ,本国法原则的削弱 ,社会、经济管制法规的增多 ,等等。因此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 ,冲突法如何适应全球化以及如何更好地发展自己 ,已成为 2 1世纪冲突法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30.
徐青森  杜焕芳 《法学家》2006,(1):110-113
一、引言:研究概况 2005年度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学术交流频繁,研究成果丰硕,理论研究继续深化,立法讨论加大力度,程序问题得到重视,区际私法凸显重要,兹逐一回顾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