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93 毫秒
11.
12.
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理念和生命基础在于寻求公正与效率之平衡、成本与收益相适应以及保证国民接受裁判权的实现。我们应该在遵循简易程序的基本法理,立足本国实际并在借鉴域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全面改造:明确其适用范围,全面简化诉讼程序,改革诉讼费用制度并为简易程序的运行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3.
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4.
法官判后答疑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具有实足的合理性。判后答疑既是审判者审判职责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审判者应尽的社会职责。判后答疑有利于全面贯彻审判公开原则,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有利于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改变了审判法官只管判案,不问信访的被动局面,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有利于畅通申诉渠道,提高审判监督程序的使用效率。 相似文献
15.
证人伪证的民事责任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作伪证直接侵害了当事人“接受公正裁判的权利”,并由此损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因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证人伪证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责任,有自己的特质,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6.
古今中外均曾有过形形色色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一度盛行完全否认法律作用的法律虚无主义,使得中国社会全面陷入了"无法无天"的混乱状况,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观念亦已初步深入人心。然而,近些年来,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却悄然出现了新的法律虚无主义倾向与实践,集中表现为轻视、否认、虚置立法权威与法律规范的"违法司法"与"法外操作"等。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法律虚无主义,倡导在严格遵守现行立法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地能动司法,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原则不可动摇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宪法规范不仅在于描述现存的社会状态,而且还在于表达政治理想,并将此理想与现实联系起来。整个宪法规范的体系是一种授权的链条,实体法与程序法只不过是宪法规范意义的具体化。 相似文献
18.
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制度虽形式有别,但都以证据收集方式和制裁效果作为制度构建的主轴.相比之下,我国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缺乏相对人不配合调查时的制裁后果的规定,因而难以取得调查实效.同时,法院自行调查取证面临着动力不足和司法资源短缺的难题.律师调查令作为中国特色的地方制度探索可以弥补现行证据收集制度的前述局限,保障当事人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与借鉴域外立法的基础上,构建统一规范的律师调查令制度. 相似文献
19.
“调解可能性”之学理构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众所周知,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坚持调解原则。法院调解是一种“柔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它能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鼓励纠纷当事人选择以各方均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从而提高当事人对纠纷处理过程与结果的信赖度、信服度与接纳度,由此消解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 相似文献
20.
诚信原则在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在民事证据法领域的适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所体现.现行立法关于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证人真实义务、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审查判断的相关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诚信原则之精神,但远非完善.为了促进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不仅要确立诚信原则在立法上的原则地位,而且要将其转化为可以操作的具体规范、建立完善的诚信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