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75篇 |
免费 | 1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1篇 |
法律 | 68篇 |
中国共产党 | 68篇 |
中国政治 | 69篇 |
政治理论 | 25篇 |
综合类 | 3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8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3篇 |
2020年 | 1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1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3篇 |
2014年 | 13篇 |
2013年 | 13篇 |
2012年 | 14篇 |
2011年 | 14篇 |
2010年 | 8篇 |
2009年 | 12篇 |
2008年 | 12篇 |
2007年 | 11篇 |
2006年 | 10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13篇 |
2003年 | 5篇 |
2002年 | 24篇 |
2001年 | 20篇 |
2000年 | 12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11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6篇 |
1993年 | 6篇 |
1992年 | 4篇 |
1991年 | 3篇 |
1989年 | 3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3篇 |
1985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3篇 |
197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9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41.
目的 观察理筋正骨手法结合运动锻炼治疗颈型颈椎病的临床疗效。方法 将60名颈型颈椎病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治疗组采用理筋正骨手法结合运动锻炼,对照组采用牵引疗法联合运动锻炼;分别于治疗前后采用手持式压痛仪检测患者颈部疼痛部位压痛阈值,关节角度尺测量颈椎关节活动度,采集颈部肌肉表面肌电积分肌电值(integral electromyogram,iEMG),计算颈椎前屈、后伸、侧屈的肌肉协同收缩率(co-contraction ratio,CCR),采用颈部功能障碍指数(neck disability index,NDI)评价功能改善程度,并进行疗效评价。结果 与治疗前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疼痛减轻,颈椎活动度增加,颈部肌肉CCR下降,NDI降低(P<0.05);治疗组疼痛、颈椎关节活动度、颈部肌肉CCR、NDI改善程度均优于对照组(P<0.05)。治疗组临床疗效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 理筋正骨手法结合运动锻炼可有效减轻颈型颈椎病患者的疼痛,改善关节活动度,提高颈部肌肉协调性,改善患者颈椎功能,其疗效优于牵引疗法结合运动锻炼。 相似文献
142.
8月12日,德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高宣率常委会副主任马良安、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杨晓军等一行,在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县畜牧局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到该县泉口土家族乡调研。 相似文献
14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康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三县一区”的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相似文献
144.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示范区和排头兵,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方面也一直坚持创新和探索,坚持服务广大青年,坚持务实求真,为深圳争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锋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 相似文献
145.
146.
自然犯、法定犯分类的理论反思——以正当性为基点的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然犯、法定犯作为传统的犯罪分类方式 ,虽历存久远 ,但其正当性却从未得到深层次的反省与检讨。本文从发生学的角度 ,对自然犯、法定犯的区分作了追根溯源式的理论考察。以此为参照 ,文章对现下的自然犯、法定犯理论予以了细致梳理 ,并将之与其理论原型进行了交互比较 ,由此揭示出其在理论切入点、理论落脚点及理论指称与内涵方面的扭曲与流变。进而 ,文章从区分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后果等方面对当下的自然犯、法定犯区分理论予以了全面反思 ,并得出结论 :自然犯、法定犯作为犯罪的分类方式 ,在刑法学中应当取消。当然 ,这并不妨碍其在犯罪学中保持另类的存在。 相似文献
147.
148.
记者:陈副主任,您开完全国人代会回来后,就向省里几大班子的领导同志传达了八届二次会议精神,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您能否向我刊以广大党政干部为对象的读者,讲一讲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呢? 陈副主任: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这次会议透明度很高,会议讨论的情况,新闻单位每天都向广大群众进行了介绍,我可以提 相似文献
149.
保证保险合同性质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出现大量的保证保险合同 ,而我国《保险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保证保险纠纷时的混乱局面。笔者将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抛砖引玉 ,以期能够正确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