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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低消费、高福利”的新农村建设方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农村人口基数过于庞大等多种因素,无论从事农业还是外出务工,农民获得收入的增长空间都十分有限,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相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能同速增长,农民相对收入水平还有可能进一步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刺激农民消费,则可能加剧农民对经济贫困的感受。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至取消农业税,国家不仅不再向农民收取农业税费,而且给种粮农民以种子和粮食补贴,恰在2003年,粮价大涨,农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今年开始,农村重新出现卖粮难,尽管国家保护价是中稻70元/百斤,实际上农民却以62元/百斤将粮食卖给商贩,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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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秩序与县乡村体制——兼论农民的合作能力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贺雪峰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4):94-100
当前农民的原子化状况使村庄很难内生秩序,而使得通过行政嵌入形成秩序成为宿命.强势的地方行政在维持地方秩序的同时又掠夺农民,谋取私利,因此必须通过体制内的县乡民主来制约地方行政.现实可行的途径是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的派出机构,并通过完善选举和强化县级人大职能来约束具有强势能力的县行政权力及其派出机构乡公所.当前县乡村改制的目标是"强县、弱乡、实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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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于1988年在全国试行以来,全国绝大多数农村都依法选举产生了村民委员会组织,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基本要求和基本目标的村民自治成为我国农村近十年来最引人注目的重大实践,也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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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功能及其合理性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开宗明义,针对当前出现的对村民自治的疑虑1,笔者试图在本文中指出,在国家已经过十年试行而正式颁布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现在,最为重要的争论不再应该集中于是否实行村民自治这一政策判断上(当然,这并非是说不能再就此一政策发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见),而应集中注意在村民自治的框架下,针对中国农村的特殊实际,设计出富于政治技巧的村治装置。以下笔者来说明以上立论。一、村民自治的缘起与功能可以认为,村民自治源自两方面的原因:第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不仅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发展了农业生产,而且根本性地改变了人民公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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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想村级组织的制度基础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村级组织是联结国家与农村社会的中介。建立理想村级组织制度模式,有利于改革和完善村级组织制度,增强村级组织的功能。村级组织实际制度与成文制度较高的一致性,成文制度安排的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统一,成文行为模式的相容性以及充分照顾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村级组织成文制度安排,是构成理想村级组织的主要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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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农民合作能力的探讨--兼答蒋国河先生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当前农村研究领域中,一些人习惯于从抽象的政治正确观出发,从政治哲学层面讨论展开农村研究。这种抽象展开因为没有触及农村现实本身,而不能理解造成农村现实的原因,更无法提出解决农村问题的对策。能否突破目前农村研究中存在的此类问题,是农村研究能否真实展开和取得成果的基本前提。以农民合作能力为例,当前在关于农民合作能力上最常见的几个论文标题及意识形态断语是“相信农民”,“让农民自己代表自己”,“农民是理性的”等等。之所以说这些关于农民合作能力的断语是意识形态,是因为这些断语缺乏对具体事实的把握,将农民抽离其生产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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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性、选举与村集体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雪峰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3,25(2):20-24
派性是村委会选举的组织形式之一,村委会选举是派性表达自己的场合之一.派性斗争的双方具有两重结构,一是与派性焦点人物关系十分接近的亲朋好友,是关系紧密层,无论是亲是友,都是围绕每个具体的人的,是特殊的;二是通过利益许诺而结成的利益联盟,这部分人试图通过支持派性斗争中的一方,来获得经济上的好处或安全感.村集体经济在两个方面为派性斗争提供了理由或动力.较多的村集体经济使村庄精英在争夺村干部职位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分化结盟.形成一般是两派有时是三派的对垒格局,带来村民的分化与派别的形成;较多的村集体经济还为派性斗争提供了兑现许诺的条件,这种兑现反过来又会强化许诺的效力,稳固派性的基础,增加派性斗争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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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与北方农村存在诸多差异,我们以河南省汝南县宋庄村的调查为基础,分别从水利(抗旱与排涝)和公私观念两个方面讨论了中国南方农村与北方农村的差异及其成因.不理解南方农村与北方农村存在的诸多差异,就很难理解中央政策在全国实践差异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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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其影响——辽宁大古村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雪峰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7,29(6):41-46
建国以来,中国家庭结构核心的父子轴关系,已经或正在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这个重大变化的基本逻辑,是由父子之间的对称责任,到父子不对称责任,再到父子之间对称责任的变化.经由不对称责任而来的新的对称责任,与之前的父子对称责任,已经有了根本性的不同.这一变化将对中国农村社会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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