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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介绍,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介绍贿赂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受行贿人之托,为人沟通关系,寻找受贿对象,以便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是秉承索贿者旨意,为之寻找索贿对象。但不论哪种形式,介绍贿赂的行为人都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以中介人的身份,从中牵线搭桥,撮合引荐等。其本质特征是进行“中介”活动,起“中介”作用。因而,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共犯是有区别:的。一、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在行贿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活动而又独立于行贿与受贿之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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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根据法学界多数人的意见,犯罪未遂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因此,这里所说的故意是指直接故意)伤害罪中有没有未遂?对故意伤害未遂如何适用刑罚?这是司法实践中需要探讨的问题。有人认为:故意伤害是以后果论罪,致人重伤者以重伤罪论处;致人轻伤者以轻伤罪论处;没有致人伤害者,则不以伤害罪论处。因此,故意故害罪中没有未遂,或者说伤害未遂不构成伤害罪,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大家知道,犯罪未遂存在于一切故意犯罪之中。因为任何故意犯罪是不可能都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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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现状与完善王礼仁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主要有刑法,刑事单行法规(即刑法的有关补充规定和决定),非刑事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贿赂犯罪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如《刑法》第185条,《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补充规定》(简称《补充规定》)第4、5、6、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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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赃、销赃犯罪活动危害很大,它一方而帮助犯罪分子实现获取物质利益的目的,鼓励犯罪分子继续犯罪,另一方面又给侦查、审判工作设置了障碍,增加了获取赃证的困难,使犯罪分子得以逃避法律打击。因此,要有效地遏止和惩治盗窃等财产性和经济性犯罪,必须同时对窝赃、销赃犯罪予以惩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窝赃、销赃罪与非罪的界限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以致有些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窝赃、销赃行为,未能受到处罚。为了有效的惩处窝赃、销赃犯罪,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进行了解释,本文根据《解释》精神,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试就窝赃、销赃罪与非罪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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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该决定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本决定第9条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计《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那么,《决定》中所规定的受贿罪与计D充规定仲所规定的受贿罪有什么区别?对《决定嘴9条和第12条应如何理解和运用?这是当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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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成立或不成立之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定其二人间有无夫妻关系之诉。所谓婚姻成立,就是当事人完成了缔结婚姻形式要件或者婚姻形式要件成就,婚姻依法存在。所谓婚姻不成立,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结婚行为因欠缺婚姻成立的必要形式要件而致使婚姻没有成就,婚姻不存在。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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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瑕疵纠纷的诉讼路径不仅应当解决,而且完全可以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婚姻关系确认之诉予以解决,而《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条对之规定虽有进步,但仍显不足。因此该条文应该进行如下修改补充:婚姻瑕疵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在民事诉讼中解决婚姻瑕疵纠纷比行政诉讼更具有优越性。在立法机关尚未完成法律并轨之前,可以先实行事实并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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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刑法理论上,对自首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什么是自首以及自首成立的条件上,而对自首如何适用刑罚,尚缺乏深入的研究。笔者认为,弄清什么是自首以及自首成立的条件,是正确适用刑罚的前提。自首认定错误,就根本谈不上对自首正确适用刑罚。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自首成立的条件是极为重要的。然而,正确认定自首的目的,是对自首的被告人正确适用刑罚。如果对自首的认定是正确的,但对自首的被告人适用刑罚是错的,正确认定自首就失去了意义。因而,研究自首的刑罚适用与研究自首成立的条件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甚至更为重要。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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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可得数额确定的未遂 具体数额已经明确的未遂,应按已经明确的数额作为确定罪与非罪和适用法律的标准。如盗窃已接近具体盗窃对象(如电视机)尚未置于自已实际控制之下的未遂。贿赂案件对方已经言明了具体贿赂额的未遂,贪污、诈骗已经伪造了具体贪污诈骗数额的未遂等等,都应按未遂实际数额作为区别罪与非罪和适用法律的标准。如盗窃他人一个价值一百多元的收录机,在刚要走出失主家门时,被失主截住而未遂,由于价值较小,行为人则不构成盗窃罪。但如盗窃他人一台价值二千余元的彩色电视机,在刚要走出失主家门时,被失主截获未遂,行为人则构成盗窃罪,适用刑法第151条定罪量刑。在此,有必要指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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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贿赂犯罪的立法有新的发展和突破,但也还有一些问题规定得不够明确.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一、贿赂范围扩大我国刑法185条对贿赂的范围规定得不够明确,曾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财产以外的其他利益能否成为贿赂的范畴.有的认为财产以外的其他利益属于贿赂的范畴.有的认为其他利益不属于贿赂的范畴.1988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补充规定(下简称补充规定)明确规定贿赂为财产,从而在司法实践中结束长期的争论,统一了对贿赂范围的认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财产贿赂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贿赂的现象日益严重.如辽源市军政招待所女经理徐淑清,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自1989年以来,利用招待所、酒店等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