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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两起与公民文学创作有关的热点事件,虽然警方借口不同的罪名对作家进行拘捕.但是该事件公开后.社会普遍猜测问题的关键应该在于两地的公权力机关及官员认为以上两个作品的内容“诋毁”了当地的形象,触动的官员的利益,有借警察权力不正当打击作家之嫌。以上事件其实并不是简单的刑法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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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即司法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愈来愈为人们所重视,已经成为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在诸多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中,行政调解因其高效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其作用日益凸显。2010年11月9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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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法规范构造采用的是"目的程式"与传统法律规范构造的"条件程式"有根本的不同,前者在于发挥社会形成的机能,重在法律的实现,而后者重在执行。同时行政规划有未来性的特性。基于此,依法行政在规划行政中的作用渐趋式微,容易使法治主义在规划行政领域"空洞化"。但依法行政在规划领域仍然有其基本的作用空间,法治主义的价值不容否定。应该根据不同规划的内容和机能来确定法律保留的事项和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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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的频繁运用是现代行政的一个重要特色之一。必须防止行政规划利益配置的异化,实现公益、私益博弈的良性动态平衡。在充分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利害关系人权利和利益的实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必须克服各种因制度性因素和非制度性因素造成的影响规划利害关系人权利实现的现实问题,改进权利实现路径,完善制度设计,重点是完善和加强规划确定裁决前的程序保障和确定裁决后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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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珠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4):178-182
在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存在较多的失范现象,从现实和法理的角度把握这一问题,并对其进行切实有效的法律规制,以避免对相对人的利益造成侵害,是我国行政法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目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失范的法律规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应在反思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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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研究——与王青斌先生商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规划法律性质的不同观点有单一性质说和非单一性质说等,各有其优点和不足。行政规划并不现实地产生、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关系,人们的传统观念认为只有通过后续行为才能现实化,规划本身不以法律效果为目的。但这种观念值得反思,影响和限制也是行政机关追求的效果,某些细部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划的影响和限制具有"直接性"和"必然性",应视为直接的法律效果。行政规划分别构成不同的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并有自身的特点。目前对于"规划确定程序"有诸多的认识误区,规划和确定规划裁决是两个独立的行为,规划的性质由规划的自身内容和因素决定,那种认为只能由"确定规划裁决"的性质决定规划的性质的观点是不妥当的。具体的强制性规划的争议解决应针对规划本身,而不是针对后续行为,以尽早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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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服务行政与服务行政法——以我国服务行政法律体系建构为重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服务行政概念以行政对公民的"生存照顾"为基础,而现代服务行政的内涵已大大扩展,传统行政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受到挑战.树立现代服务行政理念,建构服务行政法体系,已经成为我国行政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在人性尊严理念、人权保障诉求和行政民主化潮流的支撑下,应建立健全以民主价值为核心的服务行政法律体系,包括服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妥善解决我国服务行政的现实课题并辨识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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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破除行政计划必然不利于公民私有财产权保障的认识误区,就要探讨现代私有财产权原理和补偿理论在行政计划领域适用的空间,从而寻求把行政计划所引起的争议解决尽可能提前的路径.由于行政计划具有未来蓝图的性质,能否对公民财产权产生直接的限制,存有争论,应该承认具体的强制性计划可以产生直接限制的法律效果,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构成征用.由于行政计划具有未来性和演进性的特征,补偿的进行也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