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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吴四江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4,6(2):55-58
证据是控辩双方在刑事审判中支持其主张、展开攻击与防御对抗的武器,是法官认定事实并据以裁判的基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结合应然性思考,通过比较各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阐述排除规则的价值,对规则产生的理性基础、规则所体现的价值冲突与权衡进行分析,以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22.
论行政规则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规则可称为内部规范性文件 ,①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行政规则具有约束下级机关及其所属公务人员的效力 ,而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服从的义务必须遵守行政规则 ,从而使得行政规则具有了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果。因此 ,法院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 ,不可忽视对行政规则的审查 ;对合法有效的行政规则应该在裁判书中适当地加以引用。 相似文献
23.
浅析我国民事诉讼认证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当中缺乏系统而又详细的认证规则,既影响了民事审判的质量,也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第五章是审判系统内部建立有关民事诉讼认证规则的一次积极尝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审判工作的需要。但该章的规定仍有部分不妥之处,需要今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4.
齐树洁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1):121-126
基于法律移植的必然存在、司法制度创造性转换的内在需求、司法发展规律的趋同之势,应当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借鉴外国司法改革的经验.概言之,外国司法改革主要体现出的公正与效率兼顾、司法民主化与专业化并进、限制权力与保障权利结合、诉讼主体合作与程序多元互补等特点和趋势对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5.
金彦平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122-124
诉讼时效的研究不仅仅单纯是个理论研讨的学术问题,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对于海事诉讼时效的理解和适用,除依据《海商法》的规定外,还必须结合《民法通则》的规定,而《鹿特丹规则》只规定了诉讼时效的延长,没有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海商法》应当认可并借鉴《鹿特丹规则》规定时效延长合理性的做法,增加诉讼时效的延长制度. 相似文献
26.
通过对几个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分析海上运输合同、买卖合同以及付款方式,进而指出在《鹿特丹规则》下FOB卖方的地位。与此同时,提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关系,如何处理提单签发问题,如何减少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27.
2012年《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诸多新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法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促进我国刑事证据法更加科学、规范、文明,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证据制度的规定予以进一步完善,以继续推动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心从注重职权便利的需要向重视权利保障的转变、从注重证据形式向注重证据规则的转变、从着眼于细化证明标准向重视实现证明要求的程序规则的转变。 相似文献
28.
仲裁地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鹿特丹规则》则规定对承运人提起索赔的一方可在仲裁协议约定地点以外的特定地点提起仲裁,“法定”仲裁地规定由此产生.从《鹿特丹规则》规定“法定仲裁地”的目的出发,对《鹿特丹规则》“法定仲裁地”规定加以详细剖析,指出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障碍.鉴于“法定仲裁地”规定系《鹿特丹规则》的选择适用内容,中国没有必要立即将其引入国内法,而应当在仲裁法中构建仲裁地制度和临时仲裁制度,为其将来在中国的实施作准备. 相似文献
29.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联合立法,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立法实践中的一种惯常立法形式,在实现法律、行政法规的精细化和可操作性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与单个部门立法相比,部门联合立法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实现部门“条条”之间的立法权责整合、防止多部门职责交叉领域立法的碎片化和部门本位主义、提升部门立法的公正性与效率性、节约行政立法成本和减少部门立法冲突、为制定行政法规进行先行制度实验等诸多方面。在部门联合立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部门权限冲突与利益协调的难题。为推进部门联合立法的规范化治理,应当对部门联合立法的时机选择、事项范围、效力等级、立法主体关系以及备案审查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制度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30.
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整体社会治理起着重要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中,形成了一套圆融自洽、顺利运行的法律机制,其中蕴含了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传统儒家法与道德相混成,一直将道德教化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手段,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而基层的自治制度,不论在立法还是司法上,都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治理的法律机制与经验,与我们今天所提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有着不谋而合之处,在我们面对当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挑战时,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