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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贾俊 《法制与社会》2013,(15):141-142
本文通过介绍未成年人档案封存的具体内容和国内一些经验的有益探索,阐明了我国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档案封存制度的必要性和急迫性。通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结合论述了该制度在受理、审查、保密以及后续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4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犯罪记录封存不等于犯罪记录消灭,现有规定存在适用范围过小、主体不明确、程序模糊等问题。从长远发展来看,有待进一步完善并最终确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43.
我国犯罪轻缓化趋势使得刑法结构由重向轻位移,轻罪治理体系渐次形成,但“一刀切”的前科制度导致刑罚附随后果过度扩张,后端治理失灵。借鉴域外经验,立足本国国情,应采取循序渐进的立法策略,承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先进行微罪前科封存立法,条件成熟时进一步扩大封存范围;设置梯度式考验期,犯罪记录封存后严格限定在刑事规范评价之内,不得用于非规范性评价,从而构建承载犯罪预防、权利保护、社会治理三重功能的中国式微罪记录封存制度。  相似文献   
144.
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是当前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缓气候变暖的一种高科技。世界各国在该技术领域的竞争已日益激烈。其中,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其快速发展已成为各国科技立法中的主要内容。为此,中国应吸收各国在该技术发展中的立法经验,尽早出台相关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立法。  相似文献   
145.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在即,其中提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司法进步的体现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开展该项工作的实践经验,从该机制运行的节点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谈一谈如何开展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相似文献   
146.
012年《刑事诉讼法》中在特别程序一编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一节,旨在肯定多年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经验,特别是首次在立法中确立了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在场、犯罪记录封存四项新制度颇为引人关注。分析四项新制度的内涵与未来适用展望。  相似文献   
147.
《今日浙江》2016,(7):6-6
自1月7日全面启动公车改革以来,浙江省级机关取消公务用车15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取消比例达76.3%。目前,107家省级涉改单位已如期对取消的公车封存停驶。  相似文献   
148.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保障犯罪人员的正当性权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领域,经由制度试行、法律定型与规范补正三个阶段实践,基本上已经达到了成熟。但对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本身及其所要实现的目的来说,该制度依然存在着适用主体范围与刑罚范围过窄,与犯罪记录有限查询模式相抵牾,无法从规范层面保障犯罪人的整体再社会化,无法从事实层面达到有限被遗忘效果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的构建须明确“犯罪记录”的范围与属性,以及“整体封存”所具有的有限被遗忘权的内涵,应以分层管理、区分效果为层级构造,以废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改造裁判文书公开、人事档案等制度,理清整体封存与从业禁止之间的关系,整合不合理的前科就业限制规范为配合。通过以法定与申请两种方式封存犯罪记录,改造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从而实现犯罪记录整体封存制度的立法塑造。  相似文献   
149.
夏朗 《政法论坛》2023,(5):50-62
轻罪时代日益增多的轻罪犯“复归社会难”的问题亟待解决。“非犯罪化”“犯罪附随后果规范化”以及“前科消灭”等对策提议均存在一定短板,目前宜先从限缩犯罪信息的获知途径进而淡化前科歧视效应入手。就前科报告制度而言,应将前科与前科报告义务进行分离以实现犯罪信息获知途径的限缩,即有前科者未必有前科报告义务。被法院宣告有罪即有前科,而前科报告义务的前提——“受过刑事处罚”意为“执行过刑罚”,故被免予刑事处罚之人以及顺利度过缓刑期之人虽有前科但无前科报告义务。就犯罪记录制度而言,为缓和犯罪记录登记制度与公布制度规范目的之间的内在冲突,犯罪记录的登记内容与公布内容应具有不一致性,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与封存制度能够为这种“不一致性”提供制度支撑。进而,犯罪记录登记需全面、查询应受限、封存宜扩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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