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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康明凤 《法制与社会》2011,(19):297-297
民法的理念决定着人们的行为和习惯,形成了民法的性格,从而造就了民法在一个国家的命运。本文从民法所产生的社会基础考察起,探讨民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992.
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与员工除了建立受到《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外,还会建立受到《民法》与《合同法》调整的非标准劳动关系。本文就非标准劳动关系在企业用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一个阐述,供参考。非标准劳动关系是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标准劳动关系对应的是"有关系有劳动",非标准劳动关系对应的是"没关系有劳动",  相似文献   
993.
99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法律制度、法律运行、法律实现等诸多要素综合作用所形成的实践体系。从结构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国家法治体系、党内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从内容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国家法治体系、党内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三者具有目标的一致性、位阶的层次性、成效的相关性、作用的能动性,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三大支柱。  相似文献   
995.
商事职务代理制度是指代理人基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内部所任职务,对外代理商事组织处理具有营利性、反复性、长期性、持续性特点的商事活动,法律后果归属于商事组织体的一种制度。商事职务代理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制度,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主体、一个行为,核心是判断商事职务代理人的职权范围以及超越职权范围的效果归属。《民法总则》第170条第2款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际上是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决议效力内外有别的一种强调,不能直接等同于代理行为有效,需要结合商事表见代理的规则予以解决。对商事职务表见代理的判断则应结合具体职权类型、第三人信赖的处置行为及其合理性、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等因素在个案中进行权衡。在民法典编纂之外,建议制定《商事通则》,并将商事职务代理细化为经理权和经理以外的商业辅助人权。  相似文献   
996.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犯罪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人,一种是单位。这两者之间,自然人主体是基础,单位主体是例外,仅在刑法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下,单位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对于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构成的犯罪,我国刑法在刑事制裁上是有差异的,往往对自然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997.
方凡 《法制与社会》2011,(23):201-201
社会和谐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属性。检察机关的职能是进行法律监督,从而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本文首先对于和谐社会和检察职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述,然后对于如何在和谐社会中发挥检察职能的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98.
朱铁军 《北方法学》2011,5(2):48-57
刑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规范、行为、法律责任上存在较多交叉、竞合之处。处理刑法与民法交错问题要有刑法与民法关联思维,对其进行整体性、交互式思考。要注意民法的前置分析,尤其是在刑法与民法之间具有规范效应的情形下更是如此。要提倡目的解释。  相似文献   
999.
1000.
主体本质上是意志之存在形式.欠缺行为能力人以监护人意志为意志.拟制主体以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意志为意志.法律定分止争之适用范围限于法律主体,本质上限于意志.所谓人格、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均以意志为其充要条件和唯一根据.权利能力存续期间即意志存续期间,就现代人而言,只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法之利益即归属之财产,归属者即法律主体.如胎儿有自己的利益,即为主体,但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将无法区分归属胎儿的行为后果与归属其母亲的行为后果,丧失定分止争功能,监护制度不适用于胎儿.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的预留份额,是使胎儿活产后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资格.保护胎儿在法理上是保护胎儿出生后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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