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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法定继承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论述了中日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的不同之处的比较。进而 ,为我国的继承法的修订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配偶在继承中的顺序 ,代位继承权的性质 ;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顺序等方面。希望它们的提出和讨论能够有利于我国民法典的早日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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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宝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继承方法。在被继在人死亡时未留下遗嘱,或者留有遗嘱但无效的情况下,即适用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遗产。但是,对于继子女和过继儿子如何继承遗产,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知他们能否运用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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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继承作为财产取得的重要取得方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其中法定继承制度尤重。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和个人财产的日益增多,现行《继承法》对于法定继承规定的滞后性和片面性也日渐突出,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完善和发展继承制度已势在必行。本文就法定继承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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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追求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以1930年罗斯案为例罗斯夫人的原始住所在英国,去世时在意大利有住所,在英国留有动产。她在自己的遗嘱中剥夺了她唯一的儿子的继承权。其子诉诸英国法院,主张即使他的母亲立有遗嘱,但依据意大利法的规定,仍对他的母亲位于意大利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一般的法定继承份额。但意大利民法典第8条规定,继承依被继承人的国籍所属法。审理结果是,英国国内法予以适用,驳回原告请求。路克斯摩尔法官解释说,依他的看法,处理该案时,依英国的国际私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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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3):35-44
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基本上符合民间对继承人的选择,除法定继承人外,人们更注重是否是自己的直系血亲或者是否对自己给予了较多照顾。在继承顺序中,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选择次序依次为配偶、子女和父母;选择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比例明显高于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把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列入继承人范围的比例更高。对继承份额的分配的调查发现,大部分人持有公平观念,照顾弱者的传统也有存在。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民间继承习惯上有很大区别。调查还表明,我国的继承法有必要规定遗产的归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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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法定继承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注册登记的许多公司现在陆陆续续开始出现股东资产的继承问题.福建省石狮市是侨乡,许多港澳台同胞回乡投资创办公司,如今这些企业中股东资产的继承问题已突显出来.最近的几个继承案件引发了笔者对公司股权继承相关问题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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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随公证代表团访问日本,在参观东京一家公证事务所时,讨要了一些相关资料,但回国后便将它们束之高阁了。最近在翻找资料时,我无意间发现了它们,特别是看到了《遗嘱公证证书手册》,突然有"把它介绍给业内同行"的冲动。于是,我笨拙地重拾日语,把它翻译出来,希望读者批评斧正,更希望这小小的译文能为我们的公证宣传和推介工作带来些许参考和启发。——译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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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小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3):58-60
我国作为"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国家,在现实中存在区际继承法律冲突。法定继承法律冲突主要体现在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共三个方面;遗嘱继承法律冲突主要体现在立遗嘱能力、立遗嘱方式和遗嘱解释共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