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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合宪性解释方法可以溯源至宪法回避及合宪性推定理论,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谦抑理念。普通司法层面的合宪性解释在我国极易流于形式,甚至导致“宪法泛化”,作为宪法判断方法的合宪性解释亟待发挥应有的作用。合宪性解释必须与国家权力机关主导的宪法审查模式相契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可以在立法解释中贯彻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进行合宪性解释,另一方面可以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运用合宪性解释方法作出规范意义上的宪法判断。 相似文献
152.
当前对法律解释功能的研究呈现出一种标准不一的列举倾向,此种研究路径往往缺乏逻辑上的周延性。借鉴哲学上知识的获得需经历"发现"与"证立"两个阶段,我们可以把法律解释的功能在逻辑上划分为法律发现与法律证立。作为法律发现的法律解释主要解决的是事实与规范的获得,而作为法律证立的法律解释则主要是论证事实与规范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可能难以清晰地区分二者,但这并不构成对其所具有两种功能的证否。 相似文献
153.
文化是制度之母,是社会最重要的粘合剂,是民族认同感和国民精神的根基。我国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之后,如何进行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成为改革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已将文化法律制度列入加强立法的重点领域。而且,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强 相似文献
154.
祝睿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3)
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可能损害多种法益。基于对经验素材的分析,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按照行为损害的利益内容不同可分为期待型、谣言型、阻碍型三种,主要可能损害自杀者的人格尊严法益、自杀现场作为"原有功能场所"以及作为"救援场所"的双重公共秩序法益、自杀救援人员的履行职务法益,从法律解释的社会目的方面考虑,不应认定起哄闹事行为损害了自杀者的生命法益。根据损害法益的不同,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有不同的规制路径,该类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2条、第50条,不宜径行适用第26条,即不宜认为该类行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从而适当限缩"口袋法"的适用,使制度发挥更加清晰和精确的法益维护与法律教育功能。 相似文献
155.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2):49-54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经过三次司法解释的修正逐步明确,但由于非法控制的表现形式多样,刑事法律体系既难以给出明确的定义,也难以详尽各种情形的列举。从司法解释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司法解释一直在通过价值判断要素的渗入,来对非法控制特征予以实质化,并应当根据法益侵害程度来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个案裁判中应当对司法解释进行再次解释,从"控制"的本意出发,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和行为特征,从严把握,不能因为"打黑惩恶"的整体形势而放松对于"非法控制"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6.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6):120-127
近年来性骚扰事件频发引发了我国舆论对性骚扰相关立法的关注。《德国刑法》新设性骚扰罪更是为我国性骚扰立法提供了素材与启示。但是,性骚扰入刑并不是一个明确的选择,对性骚扰的社会治理重心应在刑法之外。而且,在适用缓和的解释论将性骚扰纳入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射程范围内时,不能以偏概全,应当维持"暴力、胁迫"与"违背被害人意志"之间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157.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2):41-48
当下,随着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教义学转型,对于刑法解释方法与立场的讨论如火如荼。其中,"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纷争与对垒,系刑法解释的"根本之争"。形式解释论要求先审查构成要件符合性,再判定是否实际地法益侵害。而实质解释论则习惯于先从实质上考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从形式上判断构成要件符合与否。在入罪与出罪之间,二者立场截然相反。基于两种解释方法的对比分析,形式解释论显然更为合理和值得提倡。 相似文献
158.
159.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