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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被视为行为犯,次数认定较为严苛,刑事处罚相对严厉,不符合轻罪治理的时代要求。建议针对“多次盗窃”定罪量刑中的突出问题,构建“次数+数额+情节”一体的立案标准,积极探索建立不起诉标准、缓刑适用标准,适当限缩打击范围、稀释刑罚的强度,在司法办案中彰显法治温度、司法善意。深入分析“多次盗窃”犯罪中的深层矛盾,防患未然,促进溯源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2.
张子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6):25-27
基层司法机关对轻伤案件的处理目前普遍实行“从宽”政策,但片面强调一宽到底,甚至无原则地放弃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实质性处断,有悖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设立的初衷,并且可能造成受害人创伤难以抚平、私力救济需求旺盛和社会治安隐患增加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司法机关在轻伤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实现轻伤案件与轻微伤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协调,对轻伤案件首先着眼于从宽处理,切实做到尺度松紧有别,将致人轻微伤纳入轻伤案件被告人的“前科”范畴作为从严惩处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范世乾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8,(2):74-76
目前中国有关董事刑事责任的规定很不完善,尤其是缺乏各种轻罪规定,不利于规范约束董事的行为.因此,应该在<刑法典>修订时或者<公司法>修订时增加这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前科制度存在规范设定随意、惩罚过于严苛、与犯罪关联性不强、牵连无关人员等问题,而轻罪立法降低犯罪门槛、不区分轻重罪的统一立法模式导致犯罪标签泛化,加强了犯罪标签效应,行为人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法律评价严重失衡。解决“轻罪不轻”的重点在于消除轻罪不合理的法律后果,建立轻罪领域的前科消灭制度。原则上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员均能适用前科消灭制度。立法同时应明确排除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累犯、再犯等特殊犯罪适用前科消灭制度,并根据宣告刑长短和主观罪过设置不同的考验期限和审查模式,实现轻罪内部的轻重区别处理。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刑事案件数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轻罪案件所占比例甚高,而司法资源紧缺和全球刑事文明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刑事司法方式改革,因此,研究轻罪案件的处理,探讨简约、有效、人道、文明的刑事司法路径,实现司法资源在轻微犯罪案件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之间的 相似文献
16.
中央政法委提出“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这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轻罪犯罪记录消灭”概念的解读与理解,从研究审视域外资源和深入分析本土司法资源入手,提出建立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立法构想及实践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引起对此问题更广泛的关注与更深入的思考。 相似文献
17.
顾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6):98-102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现行部分行政法规中对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某类行业或者担任一定职位也明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中央政法委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丁亚秋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6):86-92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论在刑罚领域还是在防控矫治机制上,均应寻求恰当的策略。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主、客观原因,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缺乏正确判断是非能力;另一方面,当代社会纷繁复杂,外界不良诱因太多,难以抵御,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对未成年人应倡导非监禁刑等轻刑化措施;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国签署的《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第21条规定,应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确保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益。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育水平,对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的矫治应采取说理式、抑制式和训练式等方法,从培养其成熟人格入手矫正其人格缺陷。即使有逮捕必要的,也应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障的司法理念,对其慎用逮捕;在继续全面实施“非羁押风险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可以试点开展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创新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立符合我国未成年人特点的“保释”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丁华宇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4(5):71-74
《刑法》第37条的免刑规定具有较强的政策功能和司法价值。就个案而言,究竟符合什么样的具体情形方可判处免予刑罚处罚,完整理解《刑法》第37条内涵至关重要。"犯罪情节轻微"量定罪行轻重,是免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追求客观公正;"不需要判处刑罚"测查犯罪人格,是免刑裁量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追求合理差别。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下,是否免予刑罚处罚关键在内因,需要法官综合罪前、罪中、罪后三个阶段的情形综合审慎判断。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