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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瑾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9(6):82-88
“过劳死”侵害了劳动者包括休息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但在现行制度体系内却无法找到有效的保障路径。“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因此,在社会的需求、医学技术的发展等基础之上,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逐步构建和完善“过劳死”法律保障体系,是人权保障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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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量出现的因自愿加班而发生的“过劳死”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修订思路的质疑,在社会争论中出现了对现行立法“维持”与“改进”的两类观点。改进我国现行制度的观点中又可分为工伤责任说、侵权责任说和刑事制裁说三种主张,三者以不同的本位思想为出发点提出建议。“过劳死”应当纳入工伤认定,并以危险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从职业灾害的视角对工伤基金的征缴与发放制度进行重构。在借鉴日本及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以渐进的方式,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及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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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国际上建立最早的一项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但该制度在我国确立较晚。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对旧条例做了重大修订,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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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定的范围.但是对近些年较具代表性的"过劳死"是否应列入"工伤"的范围并未涉及.本文拟从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理论上的阐述,以期"过劳死"尽早列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使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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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是由于过度工作而引起的死亡,近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其现象频繁发生、见诸报端。该病最早在1969年见于日本报道,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引起世界性关注。"过劳死"并非临床诊断定义,其隶属社会医学名词,其概念的界定于受害者能否获得劳动赔偿金及额度有关。通过对"过劳死"的近年来国内外流行病学调查整理、总结;并归纳、探究各文献报道的与"过劳死"发病密切相关的,诸如心脑血管疾病、工作压力及个人体质(疾病危险因素)等病因;同时,列举若干相关案例报道;最后,对"过劳死"的法律赔偿体系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通过本文完善目前国内关于"过劳死"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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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石,日本《中文导报》资深记者,多年跟踪报道在日中国研修生、实习生的故事和遭遇。2011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1时,本刊编辑就“中国实习生在日本过劳死,家属首次起诉要求赔偿”事件向张石约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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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10(6):39-42
当下,过劳死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笔者透过梳理过劳死的相关背景,多角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过劳死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对过劳死予以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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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增多的“过劳死”现象。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出台“过劳死”的医学和法律认定标准,通过立法进行预防,将劳动者的休息权提到了更高的保护层面。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颂扬劳动是美德,赞美吃苦耐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更是千古风范。但现今,劳动过度已成为一种病.正侵蚀着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身体和社会生活。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过劳及过劳死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