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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试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以“协调”方式处理行政案件的现象大量存在。国外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存在,也说明行政诉讼与和解制度并非是绝然排斥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成立有其正当性基础,实践中事实存在的“和解”应予承认并进行规范。行政诉讼和解的主体必须包含原、被告,和解须在判决确定前进行,并须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和解当事人就和解事项应具有处分权,和解协议应不违法。有效成立的诉讼和解具有确定力、形成力和执行力。 相似文献
32.
因财产罚所具有的优点、地方立法权的限制以及非正当考虑等因素的影响,罚款设定在日益普遍化的同时,泛化、随意化的趋势也不容否认。事实上,罚款的功能是有限的。面对罚款设定普遍化的现象,必须强调立法目的正当化,并协调配置各种性质的法律责任,以对之进行必要的、合理的矫正。 相似文献
33.
论加强行政道德监督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加强行政道德监督是促进行政道德建设的需要,是推进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保证行政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需要,是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的需要。加强行政道德监督的主要途径有:确立合理的行政伦理道德标准,建立独立的行政道德监督机构,构建完善的行政道德监督机制和推进相关的行政道德监督立法。 相似文献
34.
网络经济对政府行政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要求 ,如建立有限政府、决策的分散化与民主化、提高行政效率、增强透明度等。行政法所规制的行政范式也面临重大挑战 ,政府行政应当立足于现代人文精神、促进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强调行政权的公共服务本质、突出行政的法律从属性以及建立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合作机制 ,以实现其范式转变。 相似文献
35.
论治安学与治安管理学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立群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4):43-47
通过对治安学与治安管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范畴以及学科地位的分析、比较可知,治安学是公安学的子学科,隶属于法学;治安管理学又是治安学的子学科。它们是一种从属关系。 相似文献
36.
鉴于当前口岸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对形势的挑战,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将有利于强化口岸签证管理,并在管理机制上有所突破和发展。 相似文献
37.
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中的“执行”并非仅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强制执行,而应重新厘定其涵义;“是否停止执行”有不同的模式选择,选择何种模式与其背后的价值取向有关,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选择“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为原则,停止执行为例外”的模式,既存在理论上的缺失,也难于在实践中具体落实,需要进行反思与重构。 相似文献
38.
论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生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3,(5):87-91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 ,在行政处罚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申辩权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听证程序是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功能、听证程序的组织机构和主持人、听证程序过程的设计以及听证过程中的有关行为的法律效力等方面对当事人申辩权的影响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39.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治安行政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努力推动治安行政管理在理念、法制、体制、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上的创新。 相似文献
40.
布勒的公权理论可谓保护规范理论的始源形态,应当立足于其历史脉络与整体结构来理解。在布勒的保护规范理论中,法规的强行性排除了裁量规范,但包含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法规范仍具有强行性。私益保护目的以公私益的划分为基础,构成了布勒保护规范理论的核心要义。援用可能性不同于诉讼可能性,是指受保护的私人可以援用法规范请求行政机关为特定行为。只要法律并未明确排除,即可承认援用可能性的存在。经由布勒保护规范理论所得出的公权具有严格的法规从属性,但也使公权受立法者的宰制。此外,布勒所讨论的公权仅指以特定实体决定为内容的实体性公权,程序性公权被排除在外。在审判实践中,我国法院应对布勒的旧保护规范理论保持警觉,合理地确定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