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7篇
  免费   1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2篇
法律   39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中国政治   6篇
政治理论   4篇
综合类   53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8篇
  2020年   7篇
  2019年   1篇
  2016年   1篇
  2014年   5篇
  2013年   5篇
  2012年   6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6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8篇
  2007年   9篇
  2006年   10篇
  2005年   6篇
  2004年   8篇
  2003年   4篇
  2002年   4篇
  2001年   5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对个人自由独立性的保障是大陆法系违法性理论存在的法理根基,亦是该理论所要求和体现的价值。新客观违法性理论弥补了主观违法性理论与旧客观违法性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缺陷与矛盾,这对我国目前的刑法犯罪论体系的改革与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具而言之,在司法实践中仍应坚持“刑事违法性”,这是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形式合理性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52.
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在实现法律对民事社会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该原则的适用不是不受限制的、任意的 ,而是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的 ,只有在满足特定的条件的情况下 ,该原则才能够发挥其相应的作用 ,超出了特定范围、不符合特定的条件 ,就没有该原则发挥作用的余地  相似文献   
53.
历史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的相互关系是20世纪上半叶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探索自由问题的核心之一。本文在回顾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艾思奇以及毛泽东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初步总结了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获得的积极理论成果,也尝试着揭示其中包含的某些重要的理论思维教训。  相似文献   
54.
对于涉外夫妻财产制这个重要问题,我国相关立法存在重大的缺陷。涉外夫妻财产领域首先应肯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没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况下,无论为动产或不动产,都应适用当事人的共同住所地法。涉外夫妻财产制应以变迁论为基本规则,在涉及第三人权益时,应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相似文献   
55.
胁迫也称被迫行为,是英美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胁迫的判断标准一直是刑法理论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存在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分。在美国,虽然不少州判断胁迫是否成立采取的是主观标准,但随着社会安全环境的变化,客观标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56.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注重客观标准评价和平时考核分数的积累,根据被考核者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等确定不同的评价主体及权重,按照考核计分标准和考核等次分数线确定考核结果。  相似文献   
57.
东汉党锢之祸前后慷慨尚气的士风 ,既包含着对皇权的疏离意识 ,也集中暴露了好为苟难和求名邀誉的心态。于是 ,对慷慨尚气的士风的检讨 ,也便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对以天下为己任的入世情怀的反省而趋于自适任情 ;二是对名节与礼法的反省而趋于重情求真。它们共同的意义在于引发个性的自由发展。  相似文献   
58.
论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是国际民商事仲裁中的重要原则。本文论述了仲裁制度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以及仲裁制度中确立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性,并针对我国仲裁法对意思自治进行的不当限制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59.
仲裁机构管理权的过度扩张会引起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仲裁规则规定与仲裁协议约定之间的不兼容。维护当事人利益离不开对其意思自治的尊重,仲裁机构管理权的扩张应当适度,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与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均为意思自治的成果,两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劣之分与高低之别。追求仲裁机构管理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协调平衡,不能简单地将当事人意愿与仲裁规则进行粗暴的拼接结合,而应当通过在仲裁规则中构建"冲突指引"来提升当事人对于仲裁程序的合理预期,从而有效解决仲裁机构管理权扩张与当事人意思自治边界间的紧张冲突。  相似文献   
60.
"刘广明案最高法裁定"开拓性地将主观公权利观念与保护规范理论导入我国司法实践,引发争议。主观公权利观念是公权利理论的产物;保护规范理论是其技术性形态,用来从客观法解读主观公权利。公权利理论以国家法人说为理论基础,志向于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建构起权利义务关系。在公权利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个人对国家的主观公权利成为重心,国家对个人的主观公权利淡出视野;同时,保护规范理论因法律秩序的转换与时代精神的变迁,而不断对其解释要素加以调适,使主观公权利的外延呈现出一种开放性。这个过程体现了法律的动态性,并有其政治哲学背景。"刘广明案最高法裁定"所表达的只是保护规范理论的基点,但通过导入该理论,为行政诉讼原告适格的认定提供一个法律论辩平台,应获积极评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