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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2.
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软件方面人才的价值充分得到显示。计算机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人才。本文就如何走上编程之路,从教与学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同时也对程序=算法 数据结构这一基本理论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编程路上,理论知识是基础,语言是工具,数据结构是灵魂,操作是关键。  相似文献   
93.
因私法制度中代数算法规范(代数规范)的缺陷,一些指导性案例未能给出判决的明确算法,私法制度中的代数算法黑箱导致了判决书中的算法瑕疵。传统私法制度深受古希腊几何学的影响,因而疏离了代数算法且轻视相应的代数规范,人工智能中机器算法的繁荣无助于缓解私法中的代数算法黑箱,反而将新的算法黑箱叠加于传统黑箱之上。代数规范是私法制度中规定定量计算的法律规范,它是私法规范中的定量维度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且随着代数算法在认识论中的地位上升而日益重要。私法制度应当改变疏离代数算法的传统,完善其代数规范,适用代数规范作为判决的依据,并结合定性规范以指导与检验法律人工智能,以限缩判决书中的算法瑕疵。  相似文献   
94.
政府数据是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核心资源,其权属确认难题严重影响着政府履职效能。当前,学界对正向给予政府数据权利方式的研究尚未提出适应中国数据治理实践的较为清晰的路径方案。研究尝试从反向路径进行思考,通过界定政府数据采集与使用的禁止情形,而确定政府数据权利生存空间和涵摄范围。算法及其规制输出便是反向确权路径的核心要素,即应以算法本身为确权基础、以算法规制的价值判断结论为确权标准,明确政府享有数据权利的场域与谱系。具体而言,如果算法规制不合法或不符合公民利益,政府就不享有数据权利;只要合法并以公民利益为目的规制算法,在这个空间范围内政府对其数据就享有权利。  相似文献   
95.
刘军 《刑事技术》2015,(2):168-169
当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因为事故责任认定引发一些争议屡见不鲜,现场勘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和实地勘查测量,运用成像透视测算法和图像重合法,利用Photoshop CS4软件,可以解决部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本文通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例来具体说明,运用上述方法分析,得出前方车辆骑线停车应当负主要责任的鉴定意见。结果表明,成像透视测算法测得数据精准,图像重合法可以作为参考。  相似文献   
96.
地方立法应用人工智能可以在立法资料检索、立法项目论证、法律草案编纂、法律备案和立法后评估等方面降低立法成本,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随着技术进步,人工智能在地方立法程序的参与程度将会愈加深入。然而,在享受和展望人工智能带来的技术红利的同时,更要警惕地方立法在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给立法本身带来的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风险以及给数据管理造成的挑战,并以审慎科学的态度接纳负面影响,在协同治理框架的基础上,适度使用智能立法产品,坚持人工智能的辅助地位,构建伦理算法,实现人工智能辅助地方立法安全与发展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97.
算法推荐正在超越人工智能的技术范式,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新兴权力,这一权力形态在资本逻辑加持下,已经开始扮演起意识形态的角色。算法推荐的意识形态属性不断僭越主流意识形态的共识生成、认同建构、价值凝聚和议题设置,以致造成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功能或被遮蔽的风险。规避算法推荐的意识形态风险,需要推动政府、平台、算法、公众、媒体等多元治理主体在社会主体层面、算法技术层面、意识形态层面的共管共治,形成协同治理的局面。  相似文献   
98.
对人工智能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理解要走出具象化、拟人化的误区。遍布于操作系统、搜索引擎、交易平台、社交平台和订制新闻平台之中的机器学习算法才是对社会关系和相应的法律关系冲击最大的人工智能形态。智能化平台的涌现,一方面带来了新的国家安全和主权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公私关系以及防卫国家权力的权利保障机制面临着挑战。本文从安全、发展、创新与个人权利三个维度及其相关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智能化平台的治理结构,为比较、理解和评价智能化平台的法治化路径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99.
智慧司法是司法领域的科技革命,亦是司法信息化建设以来步入的新阶段,呈现出了司法的新业态体系,并渗透于智能辅助办案、互联网法院建设以及司法管理等具体范畴中。较之传统的司法模式,智慧司法在生产正义的方式变革、司法公正的无限接近以及审判质效的科技提升等方面彰显出了巨大的比较优势。但其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包括理论层面的司法智慧缺失问题、技术层面的算法问题与司法数据量、质、效问题,以及实践层面的智慧司法决策模型构建限度与司法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对此,需要通过发挥智慧司法的工具性与辅助性价值、加强对智能技术应用的规制、构建算法决策审查与校验机制等具体举措予以应对。修正智能科技的发展轨迹,使其按照人类理性的预设目标发展,探索出真正符合中国司法实际需要的智慧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0.
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日益介入社会生活中。我国对算法的治理刚刚起步,现有的算法治理模式并不能适应算法技术的发展。基于对我国算法治理现状和治理困境的分析,提出从权力到权利的算法治理路径,并借助“权利束”这一概念,从整体上对算法权利进行构思,以实现算法控制者和算法相对人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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