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组织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同为淫媒犯罪,由于具有相同的犯罪客体,特别是犯罪手段上的一些"重合",使得一些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容易将这两种犯罪混淆。特别是容易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误判为组织卖淫罪,因此对这两罪加以正确区分对于贯彻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2.
律师伪证罪的关键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现行刑法第306条关键词的分析,明确律师伪证罪的定义和适用标准,限制其使用的范围,促进刑事诉讼目的的充分实现,防止第306条成为阻碍刑事辩护权利行使的障碍。 相似文献
73.
特情引诱是毒品犯罪案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侦查方法.但目前我国相关立法相对缺失,没有统一完善的处理机制.文章从一个现实案例入手提出问题,进而分析我国特情引诱的概念及其类型,最后阐述特情引诱对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影响. 相似文献
74.
三论“信息定位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的认定——兼评“泛亚诉百度案”一审判决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专门用于搜索音频文件的搜索引擎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因此不能仅因为音频搜索引擎目前被多数用户用于搜索侵权歌曲,而认定服务提供者具有主观过错.如果权利人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中不含有能够合理定位侵权内容的信息,则不能认为服务提供者"应知"侵权内容而要求其断开所有相关链接.在服务提供者并未宣传音频搜索引擎侵权用途的情况下,不能仅以服务提供者没有使用过滤机制,以及其获得了经济利益,而认定其构成引诱侵权. 相似文献
75.
杨学群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95-97
Grokster一案中确立的引诱侵权原则改变了美国最高法院单单适用帮助侵权原则和代位侵权原则来进行判案的现状。引诱侵权原则在著作权保护和促进科技进步之间保持了平衡。该原则适用于蓄意的、受到指责的不当宣传、或是误导的相关行为,而不适用于合法的销售。 相似文献
76.
知识产权引诱侵权与共同侵权、帮助侵权、教唆侵权常混为一谈,但并不能为后三者所吸收,应当有自身独特的规则体系。对知识产权引诱侵权的构成与判断,需要分别从引诱行为、关联关系、意图方面进行要件考察,并根据侵权客体差异有所侧重。知识产权引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以按份责任为主,按份责任原则以引诱方侵权获利为赔偿额计算标准落实;当存在强关联关系,同时,直接侵权责任人可一并追诉时,适用单向的连带责任;关联关系较弱时,引诱方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建议我国在专利、商标、著作权法司法解释上确认引诱侵权这类侵权行为,同时通过司法系统条线指导明确成立标准,并以责任承担专项司法解释来规范包括引诱侵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