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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梓耀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1)
确定原告的范围与顺位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应包括国家与公民、社会团体,其中国家处于第一顺位,公民与社会团体处于第二顺位,此可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学说得到证成。相对于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更适宜代表国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只有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没有恰当履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责时,位于第二顺位的公民与社会团体方可起诉。为实现此顺位安排,应建立针对公民与社会团体起诉的诉前通告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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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1):2-3
辽政发[2011]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省畜产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瘦肉精"等有害物质。如有违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二、严禁养殖业者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如有违反,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4号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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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1):4-5
甬政告[2013]7号宁波市2012年度计划指标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一)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二)批准文号:浙土字A[2012]-0838号。二、土地用途:城市建设。三、土地面积:共征收宁波国家高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13.6818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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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1):4-5
甬政告[2012]10号宁波市2011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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