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198篇 |
免费 | 15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61篇 |
工人农民 | 114篇 |
世界政治 | 4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8篇 |
法律 | 1840篇 |
中国共产党 | 281篇 |
中国政治 | 628篇 |
政治理论 | 259篇 |
综合类 | 201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13篇 |
2022年 | 49篇 |
2021年 | 57篇 |
2020年 | 99篇 |
2019年 | 55篇 |
2018年 | 70篇 |
2017年 | 34篇 |
2016年 | 70篇 |
2015年 | 64篇 |
2014年 | 227篇 |
2013年 | 300篇 |
2012年 | 348篇 |
2011年 | 350篇 |
2010年 | 348篇 |
2009年 | 382篇 |
2008年 | 350篇 |
2007年 | 376篇 |
2006年 | 447篇 |
2005年 | 431篇 |
2004年 | 377篇 |
2003年 | 289篇 |
2002年 | 257篇 |
2001年 | 185篇 |
2000年 | 103篇 |
1999年 | 23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4年 | 5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6篇 |
1981年 | 4篇 |
1980年 | 2篇 |
197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34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为了探讨精神病人合同能力鉴定的相关理论 ,解决合同能力鉴定中鉴定标准混乱的问题 ,对合同能力鉴定的法律基础、标准、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行为能力的广义、狭义区分进行了论述。提出合同能力鉴定的核心问题是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主张将合同能力分为有、无两级 ,强调合同能力的分级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等级存在区别。并提出合同能力鉴定的程式为 :首先判定其行为能力 ,有行为能力相应具有合同能力 ,无行为能力即无合同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者 ,应根据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生活关联度 ,再分为有合同能力、无合同能力。 相似文献
12.
13.
被害人的知情权是被害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是诉讼民主的重要体现,亦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国际公约及其他国际性文件和法治发达国家都对公民的知情权及被害人的知情权都作了明确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我国刑事被害人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但权利告知规则仍不完善,被害人对案件的进展、诉讼结果以及刑罚的执行情况缺乏知悉途径,知情权的实现缺乏保障机制。立法上应对其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14.
李慧而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3,4(2):37-39
中国共产党要调节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必须以各种群体利益的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制定方针政策,着重调节经济利益,疏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 相似文献
15.
16.
论社会中介组织的新一类经济法主体地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非法学学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成果交集指向其社会性和中介性,它构成了经济法上社会中介组织的理论基础。法学视野中的社会中介组织处于社会公共经济管理关系中时,民法和行政法无法调整该社会关系。社会中介组织的本质与经济法的宗旨、性质、价值本位等高度契合,其因此具有了新一类经济法主体的唯一身份。经济法主体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理论有利于解决专利权滥用、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公益诉讼、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构建等难题。 相似文献
17.
18.
梁宏辉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4):90-93
民事起诉权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体现。它具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法院审判权的滥用等多方面的功能。我国现行的一些制度诸如起诉和受理制度等对于民事起诉权的保障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陈真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3):4-6
弱势群体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人群并不是社会的弃儿,他们同样是社会共同体的平等成员。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和保障,奠基于基本的社会价值和人性立场。在诸多权利中,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最重要、最具实质性的是社会经济权利。 相似文献
20.
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亚明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4):3-9
现行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变形和扭曲,有违该制度设立初衷。两大法系国家对发回重审的制度规定可以借鉴来重新定位我国的发回重审制度,文章从废除因事实、证据原因导致的发回重审,明确程序性发回事由,严格发回重审案件审限,改革发回重审裁判文书等入手,提出完善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