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3 毫秒
11.
太行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创建的主要根据地之一,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共产党广泛而深入的民众动员,其中运用多种形式的文化动员,最大限度地把广大民众团结到抗战的队伍中来。在太行山筑起抗日的铜墙铁壁,在抗战史上写下了极其光辉的一页。深入研究太行文化动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13.
论动产抵押物的转让——兼析动产物权公示方式之调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公示制度破坏了公示方法选择之统一性原则,导致登记公示的动产抵押权与占有公示的动产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并最终将因登记而获得对抗力的抵押权人与因信赖占有而受公信力保护的第三人推向了利益尖锐对抗的两极。现有的立法与学说在平衡与协调两极利益上均无功而返,唯有将动产抵押物限制在一定范围的“准不动产”上,并在该领域也采行物权的登记公示制度,才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最具合理性的方案。 相似文献
14.
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颇具争议。从诉讼时效的功能、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性质、物的利用和效率原理、诚实信用原则四个角度看,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否定说"反对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主要有七个理由;经一一分析,该七个理由也难经推敲。 相似文献
15.
论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7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7条规范了遗失物在被转让时的所有权问题,它大胆地采"例外承认主义",殊值赞同.但从内容角度来说,第107条存在三个瑕疵:没有规定盗赃物的善意取得、没有规定有偿回复中的公共市场、没有规定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货币的不得回复.另外,从立法技术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7条仍有待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16.
现代合同法中的合同义务较传统合同义务发生了极大的扩张,附随义务就是其中一个例证,然而学界对此重视不足,附随义务的界定仍处于不统一的状态。以对附随义务全新定义为突破基点,通过对合同关系发生、发展各阶段上的附随义务分别与先合同义务、合同从给付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比较,从而实现对合同附随义务的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17.
当第三人在公共场所实施直接侵权行为侵害受害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时,该公共场所的控制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他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责任抽象的原因是损失分担观念下的“深口袋”.具体的原因是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或有因果关系.所谓的“受益型补充责任”并非补充责任,而是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直接将租赁房屋出卖给买受人而承租人事后知悉的,他应当向出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其获得法律救济的前提。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后,他能够获得法律救济的程度或法律后果取决于买受人是否善意及房屋是否办理物权变更登记。买受人善意并且与出租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承租人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买受人善意但未与出租人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出租人的履行决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未被履行方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买受人与出租人恶意串通的,其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履行;买受人单纯恶意但未进行物权登记的,出卖人只能向承租人进行履行;买受人单纯恶意且进行物权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相似文献
19.
论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评《物权法》第107条与第113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会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物权法》对拾得遗失物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在其第113条和第107条分别规定了遗失物未被转让时和已被转让时两种情况下的所有权归属。《物权法》第113条没有规定拾得人一定条件下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十分遗憾。《物权法》第107条在规范遗失物已被转让时采"例外承认主义",殊值赞同;但没有规定有偿回复中的公共市场、盗赃物的善意取得、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货币。另外,《物权法》第113条的位置也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0.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直接将租赁房屋出卖于第三人而承租人事后知悉向法院起诉的,法院除了宣告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租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之外,能否应承租人的请求而认定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以同等条件成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在优先购买权诉讼中,承租人的请求次数、优先购买权的期限限制、举证责任的承担、诉讼担保的提供、买卖合同的强制执行等等事宜也都需要明确。文章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于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