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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流转,我国现行政策导向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仍然适用征收程序,理论界所提出的两种观点则存在诸多缺陷,而政府采购则是相对合理的途径选择。这是因为,政府采购能够合理运用市场调节规则、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实现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财产权益,同时也符合现行政策和土地公有制原则,适应现代征收制度的发展趋势,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制度可资借鉴。政府采购程序涉及三方主体和双重法律关系。这一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步骤:编制土地采购目录,发出政府采购要约,公告对联合采购人的要约邀请,确定采购的具体方式以及签订政府联合采购协议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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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择优教育观念的冲击等现实层面的原因,以及户籍制度的影响、教育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等制度层面的原因,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机会、受教育的条件和受教育过程都与拥有城市户籍的儿童不平等。国家应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教育歧视法》,以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平等权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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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该项原则既包含程序性限制也包含实质性限制的因素。正当程序运行要求程序合法、主体平等、过程公开、决策自治和结果合理。正当程序原则对于一国的宪政具有法治建构、权力控制和人权保障等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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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与宪政的关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政治文明是一个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中抽象出来的且相对独立的概念。从内涵上说 ,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治民主 ;从外延上说 ,政治文明包括政治观念的文明、政治规范的文明和政治秩序的文明。政治文明同宪政的关系表现为 :政治文明是宪政的前提和基础 ;宪政是政治文明的支柱和灵魂 ;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主流、本质和终极趋向是政治文明的宪法化和宪政文明。文章最后还讨论了政治文明与中国宪政的建构问题 :即建构“民主”与“宪政”的协调并用模式 ,重塑“权力”与“权利”的互动关系模式及完善“国家”和“社会”的二元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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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分离原则,即国家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自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下来至今一直是我国实现国家所有权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形式。十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两权分离原则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否适应值得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台后,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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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政权力的路径选择——“行政三分制”改革的宪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是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的替代方案。深圳市实行的行政改革,存在内在矛盾和缺陷。从宪法学角度看,要限制行政权力就必须从国家权力宏观角度选择限制行政权力的路径,即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通过法律规范行政权力;通过创造“社会交往民主”的制度环境以实现人民主权;建立公共财政,为政府行政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通过听证、回避等具体的行政程序的设定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方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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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途径和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领导,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依法执政的方式来体现:一方面,依法执政中的“法”,不少就来自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立法建议,是党的方针政策的规范化;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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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制约的理性思考与模式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权力制约的理论及其体制模式,是西方国家特定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和国别性.在中国,政府体制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特点是“代表机关的权力至上”.因此,我们不主张美国式的分权制衡型政府体制,但是适当的权力分工与制约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本文介绍、分析了目前国内存在的几种权力制约学说,并指出权力制约的真谛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最后,作者建议:我们可以在吸收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及孟德斯鸠的权力制约理论的合理内核之基础上,构建一个在代表机关权力之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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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认同的文化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文化多元是现代世界的总体特征。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宪法认同,既有理论上的差异,又有实践上的区别。英美式的古典自由主义主张宪法是经验理性的整合;法德式的古典自由主义崇尚宪法是建构理性的产物;新自由主义认为宪法认同的基础在于培养超越民族之上的共同政治文化(或重叠共识);社群主义则认为历史传统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宪法认同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实践层面上看,法德宪法经过长时期的试错,最终选择了行政集权民主型体制;日本、新加坡等国宪法,尽管从规范层面套用了英美宪政体制,但实质上表现为政党集权民主型体制。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中国宪法应当奠基于“一多兼容”的文化型构,并逐渐完善在人民代表机关之下的权力制约型政府体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