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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吴慧 《中外法学》1996,(3):27-29
<正>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1982年通过、1994年11月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而设立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它对《公约》所调整的一切领域产生的有关争端进行管辖。法庭所在地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汉堡自由汉萨城。依据《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的决议,1996年8月1日即将选举法庭的21名法官。由于该《公约》规定的是人类在占地球表面积70.8%的海洋区域活动的法律规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又由于法庭法官尽管在执行其职务时是独立的,但从国家来说,能否拥有本国国籍的法官,则显示着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并可增强本国利用法庭的信念和信心;从法官候选人  相似文献   
32.
进行国际合作打击海盗(piracy)行为是国际法中历史非常悠久的问题。自有海上交通和贸易后就出现了海盗行为。海盗最猖獗的时代是在资本主义前夕的原始积累时期。当时后起的殖民地国家,如荷兰、法国、英国等,把海盗抢劫当做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之一。海盗活动最猖獗的地区是加勒比海地区。英国的一些著名海盗,如德雷克,因其抢劫有功还受到英国官方嘉奖。但进入17世纪中叶后,海盗对国际海上运输事业的危害及对公海秩序的破坏,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法上出现了海盗是“违反人类的罪行者”的主张。自此,国际法上的海盗…  相似文献   
33.
国家的社会职能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 国家的社会职能在世界各 国国家职能结构中的扩大和膨胀, 对当代国际关系产生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研究国家的社会职能及其对 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 对我国制定更积极的外交政策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4.
香港在回归祖国后,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它不是独立的国际法主体,并不当然拥有国际法上的缔约权,其缔约权是中央人民政府赋予的。香港特区政府的缔约权有限制,这种限制由《基本法》以授权的方式解禁,既可以是一般性授权,也可以是特定授权。香港特区的条约与法律的位阶顺序是:基本法——适用于香港的中国外交、国防类的条约——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包括转化的条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全国性法律和香港原有法律。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等级次的法律与条约,应是条约优先。  相似文献   
35.
对难民的国际保护在现代国际法中才出现,但它是目前全球关注的现实问题。难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其特定含义,难民地位的取得有其特定的甄别程序和甄别标准,取得难民地位的人应受到有关国家或国际机构的帮助并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36.
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强制解决争端程序的强制特性吴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利用海洋的规模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急剧扩大,由此而产生的国际争端也越频繁。毋容置疑,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因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只能用和平方法解决海洋...  相似文献   
37.
钓鱼岛争端并不仅仅在于岛屿本身的归属,还涉及到在中日海域划界中的地位,以及周围地区的资源开采等方面的问题。当海洋法争端升级时,国家应先寻求政治手段缓和局势,同时积极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置的争端解决机制,采取行动,以防止自己在公约的框架内处于不利境地。所以,分析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总结各缔约国对该机制的态度,以及国家之间过去和现在解决不同类型的海洋法争端所用的方法,会对我国解决钓鱼岛争端及进行海域划界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8.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法律层面界定了中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其中包括维护在南极等新型领域的国家安全。由于中国南极事业的开展须遵循一系列的南极法律规制,因此南极法律规制的发展对中国在南极的国家安全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南极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和平利用与非军事化、搁置和冻结主权要求、科学研究自由、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海事安全以及全面保护环境等。近年来,随着人类南极活动的扩展,南极法律规制出现了一些前沿性的问题,如南极主权要求国仍然强化权利主张,南极旅游和非政府活动、航空活动、特别区域保护等规则酝酿发展以及南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面临重新谈判等。这些趋势将对中国在南极的国家安全利益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可通过国内立法、发布政策文件、积极行使享有的国际法权利等途径来维护国家的南极利益。  相似文献   
39.
40.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东中西部采访时,众多“小巨人”企业负责人对于研发、经营、技工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纷纷“喊渴”,人才短缺成为企业的创新堵点和发展痛点。在当前各大城市争相抢人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探索出务实有效的用人之道,缓解了企业人才之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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