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8篇
  免费   0篇
各国政治   2篇
世界政治   4篇
外交国际关系   2篇
法律   9篇
中国共产党   3篇
中国政治   10篇
政治理论   6篇
综合类   22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5篇
  2016年   2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2篇
  2012年   4篇
  2011年   8篇
  2010年   4篇
  2009年   4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3篇
  2005年   1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4篇
  2002年   3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杨楠 《法制博览》2015,(8):299+298
面对社会中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社会治安恶化,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现实状况,而政府警力又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在安全保卫的需求时,人们必然会寻求其他的安全保卫方式。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在市场机制运行下,相应的私人保安业应运而生。本文结合国际私人保安业的发展状况,对我国私人保安业的定义及其功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52.
杨楠 《人民论坛》2012,(5):46-47
传统的管理型政府模式、政府本位模式、功能管理型政府模式以及程序化的政府模式等四种政府管理模式存在着弊端,并直接影响政府管理的效率提升。新公共管理理念主张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构建服务型政府,用战略思维进行公共管理,创新管理方法以实现秩序和效率的双赢。  相似文献   
53.
杨楠 《法制博览》2013,(8):53-54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产业时代的来临,针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加紧密,立法体系也愈加完善。在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同时,不仅仅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措施,对于文化产业的保护也迫在眉睫。版权战略与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54.
郭培清  杨楠 《东北亚论坛》2020,(1):26-41,127
北极国际格局十分复杂,中美俄三国在北极的关系呈现出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复杂态势,在北极利益的争夺之中也保持着多领域的合作,在不同象限有不同的"朋友"或"敌人"的定位,任何简单化的解读都无法厘清相互之间的关系。三国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战略逻辑导致俄美合作回旋空间缩小而冲突持续存在,中美竞争导致美方伤及自身,俄罗斯虽然试图"转向自身",但中俄两国北极合作将继续深化。中美俄作为重要的北极利益攸关方,应探索北极合作新模式,维护北极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相似文献   
55.
在新形势下,人文素质已成为人民警察职业素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公安院校应该重视文学艺术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从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应该富有爱心、有强烈的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心态。  相似文献   
56.
一、加入WTO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挑战 1、意识形态方面的挑战。随着我国加入WTO,西方一些国家会借此机会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其主要表现:一是宣扬政治多元化,否定马克思主义在思想领域的指导地位,即鼓吹指导思想多元化;二是宣扬经济私有化,否定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说什么与其羞羞答答地搞私有化,不如公开搞私有化,国有企业没有了,国有企业就搞好了;三是宣传西方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这些错误的思想理论观点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尽管是支流,但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的冲击和  相似文献   
57.
去激进化是"柔性反恐"理念得以实践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东南亚的伊斯兰大国,印尼政府结合国内实际,长期致力于开展去激进化领域的各项工作,并在机制建设方面独辟蹊径,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印尼模式"。相比其他国家的去激进化策略,"印尼模式"的理念建构更为现实,实施手段更具针对性,且充分整合、利用了政府内外的资源。与此同时,该模式在运作过程中也凸显出诸多弊病。在推进去激进化策略的过程中,"印尼模式"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8.
杨楠 《法学家》2023,(3):105-117+193-194
司法解释对为合法经营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置了特殊的定罪量刑标准。该解释不仅在理论上引发了“为合法经营”属于定罪情节抑或量刑情节的争议,司法实践中也因怠于解释兜底条款、扩张特定信息外延、不当适用曾受处罚又再犯的规定而陷入被虚置的窘境。分析发现,“为合法经营”不对判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成立发挥作用,而只是一种量刑情节;无论其是否(附带地或另外地)也作为违法性或有责性判断的客观、主观基础事实,“为合法经营”皆属于降低责任刑之情节。应准确把握“其他严重情节”的外延,严格解释“影响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类个人信息,调整“情节严重”中行为人违法犯罪前科的规定,防止该特殊规则的适用空间被不当限缩。同时,行为人获取个人信息用于合法经营的,即使因不满足其他条件而无法适用该特殊规则的,也可以在法定刑幅度内减少责任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