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30篇
  免费   5篇
各国政治   6篇
世界政治   1篇
外交国际关系   4篇
法律   157篇
中国共产党   7篇
中国政治   14篇
政治理论   7篇
综合类   39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4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7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6篇
  2011年   15篇
  2010年   20篇
  2009年   16篇
  2008年   15篇
  2007年   22篇
  2006年   20篇
  2005年   16篇
  2004年   23篇
  2003年   10篇
  2002年   8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7篇
  1999年   2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1篇
  1994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3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5 毫秒
61.
德国新修订的《反限制竞争法》介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1月1日,德国新修订的《反限制竞争法》正式施行。这是德国立法机关对被誉为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反垄断法所作的一次重大修订。本文介绍了此次修订的背景和宗旨、主要实体内容和主要结构变化,重点分析了强化竞争原则的若干方面,并对此次修订对竞争法的意义进行了评价和展望。  相似文献   
62.
赵俊丽 《共产党人》2014,(11):50-51
正电信业的商业贿赂行为在世界各地都普遍存在,而且已逐渐发展成为电信业腐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竞争中,竞争法和电信法规都不健全,加之部分电信运营商不良的商业道德行为,导致电信业商业贿赂行为较为普遍,商业贿赂的手段和形式也变化多端,并呈现蔓延之势。因此,防范电信竞争中的商业贿赂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3.
李锐 《法律适用》2011,(5):114-118
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附载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由权利人或经其同意投放市场后,未经国内权利人同意而进口并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还涉及合同法、贸易法、竞争法、海关法等多部门、多层次的法律.当知识产权法允许平行进口时,知识产权人及其被许可人针对平行进口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则会受到竞争...  相似文献   
64.
在欧洲竞争法发展的过程中,竞争法政策目标的一系列转变体现了欧洲经济政治的变革。从以一体化为中心,产业政策大于竞争政策的目标至竞争政策优先,向多元化价值方向发展的竞争法政策导向,欧洲竞争法的变革受用的不单单是欧洲自身,更重要的是其对其它国家和地区产生的相当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65.
冯辉 《法律科学》2012,(3):122-131
"油价问题"并非简单的价格管制,牵涉到产业、竞争等诸多体制性因素,其背后折射出产业法与竞争法之间的断裂。以产业法与竞争法的功能组合为核心规制油价,一方面应侧重于竞争法的角度推进《反垄断法》配套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并从公共政策的高度、超越具体执法机关以有效规制垄断性油企的限制竞争行为;另一方面应侧重于产业法角度打破既有垄断结构以实现局部充分竞争,并辅之以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及垄断性油企的公司治理,从而构建由石油储备机制、市场化的企业竞争机制和石油期货机制构成的油价形成系统。  相似文献   
66.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逐步走向全方位开放,民族产业将面临来自全球的挑战以及国际竞争中的各种贸易壁垒。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道路上,如何适应国际竞争规则,有效利用WTO框架下国际竞争规则协调机制来保护和促进我国民族工业的国际化发展,成为我国国内竞争法立法必需面对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同WTO竞争协调机制相适应的竞争法,不仅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国履行加入WTO承诺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67.
跨国反竞争行为的出现和各国竞争法的冲突,使得国际社会协调各国竞争法的需求日趋强烈。由于社会制度、经济结构、所处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相差很大,两者在竞争法国际协调过程中所持有的立场理应有所不同。发展中国家在竞争法国际协调的过程中必须针对自身国情,进行正确的路径选择,方能在抵制限制竞争行为对经济全球化成果的消解作用的同时,获得国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68.
竞争权从未在实然层面获得任何立法肯定,并且由于其无法关照潜在竞争者及其利益,竞争秩序作为整体利益无法分割为专属客体,加之竞争权没有明确权利内容,显示出竞争权在应然层面的逻辑困境。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设权思路与作为其基础的竞争法的不自洽,容易导致竞争法简化为竞争者之法,不仅忽视消费者利益,而且引致竞争法学的历史倒退,对于竞争法理论与实践存在重大误导和危害。竞争法利益承载的向度应选择法益模式。法益路径不减损对竞争利益的救济,法益保护模式与竞争法私人执行也并行不悖。特别是法益的消极保护性和弱稳定性,契合竞争利益的整体性和变动性特点,能够使竞争法保有弹性和开放性。  相似文献   
69.
公开性是经济社会与竞争法的最为基本的原则。从古希腊罗马将政治社会作为公共领域,人需要在公共领域,以公开性作为自身成长的基础以来,这种思想作为社会结构的基础被确定下来。自文艺复兴以来的近代社会也继承了这一思想,将市民社会作为磨练和发展社会成员能力的平台,将市场经济作为提升社会成员美德的基础。这一原则同样也作为经济社会的一项最为基本的原则,构成经济社会和竞争法的基础。  相似文献   
70.
孙玉松 《河北法学》2001,19(1):126-12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普遍的现象。通过对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相关内容的研究和分析,结合我国行业自律价现象的特点,对行业自律价的性质、规范和豁免等方面进行了思考,以期对我国规范行业自律价及类似行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