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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谢晖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4)
[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十六)]
人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说法:"人是社会关系的动物".如果这个关于人的界定大致不差的话,那么,可以继续追问和推论的是:人究竟是依凭什么样的逻辑,进行关系交往的?在本期刊出的王林敏的<社会安排与个体行为:"关系"规则的存在基础>一文中,作者提出了"关系规则"这个概念,并就"关系规则"存在的人性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做出了有效阐释.当然,作者所谓的"关系规则",定位于国家正式法之外,类似于吴思所谓"潜规则";也类似于罗豪才所谓"软法律".总之,是国家正式法之外的秩序安排体系. 相似文献
62.
谢晖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5):21-21
【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十一)】社会实证研究在民间法研究中的空间究竟有多大?这或许首先是一个研究者在理论创建中应当解决的问题。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一般意义上先决性地思考它在民间法研究中的可能限度。本期所刊出的周赟的论文:《反思民间法研究中的社会实证法》就是这种对社会实证方法在民间法研究中的限度问题所进行的先决性反思。我之所以说这一反思是先决性的,乃是因为据我所知,作者并没有过在民间法研究中进行社会实证的尝试和经验。既有的对民间法研究之社会实证限度的反思,最多也基于对有关民间法论著的日常阅读经验… 相似文献
63.
学界论述司法裁判技巧,动辄将关注点投向复杂案件和疑难案件。诚然,因这类案件的典型性,故法官对相关案件的裁判,更容易投注创造心智;学者研究这些裁判,也容易从中获得新知。但阳春白雪虽好,莫奈何下里巴人。对绝大多数法官而言,恰恰面对的是日常的简单案件。能否娴熟地运用司法技巧把日常案件处理妥当,或许是绝大多数法官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同时,由于法律自身作为一个道义 相似文献
64.
要真正发挥县制在中国上下联动、全国有序中的功能,就不能回避地方自治,特别是县级地方自治的问题。强调县制改革和地方自治,就必须同时强调法治对一个国家整体政治事务安排的重要意义。只有在法治原则下的地方自治,才是有效克服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对县制功能发挥所带来的种种局限与羁绊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65.
法理学的能与不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针对我国学界(特别是法学界)和社会其他各界(特别是法律界)对法理学的实用化期待以及因为此种期待的难以实现而对法理学的指责,论证了这种期待本身具有非理性.不但如此,而且这种期待对法理学研究产生了诸多的误导,举其大者为:它影响了法理学的"自然"发展;消弥了读者对法理学的兴趣;最终影响了法理学"实用性"的发挥.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证了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能与不能,认为: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基本功能就是精神教义功能、方法启示功能和实践应用功能.除此之外,都是法理学所不能的"广阔空间".最后,文章提出了应当区分"主观的法理学"和"客观的法理学"的观点,并通过对两者的界定及其功能的哲理说明进一步论证了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能与不能. 相似文献
66.
谢晖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5):1-1
民间法研究究竟是干什么的?它对我们组织生活秩序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是学者们闭门造车出来的,还是社会生活秩序建构的内在要求?本期刊出的李学兰君的文章《从功能与意义视角看民间法研究》,借助对近些年来我国民间法研究的学术梳理,阐述了学界对民间法研究之意义和功能的看法。作者把研究的触角置于在民间法和国家法二元存在的秩序构造背景下,学者们对民间法研究的不同态度:站在国家法立场研究民间法的学者,自然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家法对民间法的认可上了。其结果还是强调在国家法统领下的民间法。相关的秩序模型也就可想而知——社会秩序的构造仍然只能是在国家法许可范围内的产物。可以用当年我们习用的筐和鸟的关系作比喻:国家法是个“筐”,“民间法”只是“筐”内的“鸟”。而站在社会秩序自生自发构造的立场上,则民间法自身就形成了一种别具一格的社会秩序形成模式,不论国家法授权与否,一个特定的社区往往以其固有的民间规则来构造其秩序。 相似文献
67.
68.
69.
权利与权力界──法制现代化的奠基石谢晖考察现代化的进程可以发现,现代化一般在三个系统中展开,即经济现代化、文化──观念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在我国,对前两者的研究较为深入、扎实,但对后者的研究还未深入展开。同时,一种不联系法制而论制度的观念也使制度现代... 相似文献
70.
浙江省委统战部认真贯彻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针政策,在健全机制、加强培养、创新载体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充满活力。目前,全省11个市级党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处已全部挂牌,其中4个市单设了党外知识分子处。此外,全省已有8个市、24个县(市、区)和8所本科院校成立了知联会组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