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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近日报道,鉴于杨达才在"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微笑"的不当行为和佩戴多块名表等问题,陕西省纪委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撤销其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调查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陕西省纪委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杨达才的被撤职,显示了自媒体监督的力量。对腐败行为而言,微博就像随处都安装了的"电子眼",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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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是刑法中常见的概念,对财物应如何解释既是理论课题也是实践难题,涉及财物犯罪特别是侵财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多与财物解释的合理性有关。有权利凭证的财产性利益可以扩张解释为财物,但必须以制度性事实为依据,无权利凭证的单纯财产性利益不能类推解释为财物。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是游戏商提供的游戏服务,在现实社会中虚拟财产已成为财产性利益,应该解释为财产利益凭证类的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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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游戏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因网络游戏而发生的纠纷也随之而来,虚拟财产的相关诉讼也不断出现。网络虚拟财产自身具有的虚拟性、技术限制性、交易性、价值性以及期限性的特征决定了其是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种财产权利。将从虚拟财产的概况,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以及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三个方面论述关于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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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侵财案件具有高发性、地域性、选择性等特点.刑事技术在打击多发性的侵财案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刑事技术人员在打击多发性的侵财案件方面务必重视现场勘查,加强案件串并,侦技并举,多管齐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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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青岛57个政府部门迎来“年终考”。各个部门一把手用10分钟时间向市民代表报告一年来都做了哪些工作。万名市民代表现场打分,结果将计入市政府部门年底考核中。(2011年12月11日《齐鲁晚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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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一审:(2011)二七刑初字第201号二审:(2011)郑刑二终字第251号【案情】2010年7月10日13时许,被告人吕亚金在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京广路交叉口汽车客运总站自称名叫杨宁宁,以4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QQ号码卖给被害人张培顺。2010年7月12日,吕亚金用办公室内的电脑,通过QQ网站申诉的手段将该QQ号码索回。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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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2年9月15日晚,杨某与小唐(已判刑)、小任(已判刑)、小玉(在逃)、小陈(在逃)等人在某乡镇街上一饭店喝酒。席间.小陈以在街上居住的小路曾骂过他为由.提出让杨某等几人帮忙去教训教训小路,得到响应。随后,杨某等人骑着摩托车赶到小路家,在院门口吆喝着叫小路出来。当小路的姐夫欧某打开院门询问事由时.杨某上前就是一拳,将欧某打倒在地。杨某等人的叫骂闹事引来周围居民的围观。借着酒性,小唐、小任等人将路过此地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捷达”牌轿车砸毁,经鉴定,车损4838元。砸车时,杨某和小玉因害怕摩托车出事,骑车离开现场。当两人回到现场时,轿车和三轮车已被砸。其他人全部逃离。案发后,杨某逃走,两年后投案自首并被起诉。在审查起诉时.对杨某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出现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杨某具有寻衅滋事的行为,但是因为没有参与砸车,其行为情节较轻,不应以犯罪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另一种意见认为: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系与小唐、小任等人共同犯罪。杨某没有参与砸车.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速解]本文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首先,该案涉嫌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表现和结果进行了界定。该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的行为。纵观该案,第一。杨某等几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明显。小陈为了发泄对小路的不满,提出教训教训小路,得到杨某等人的支持。显然,杨某等人具有逞强争霸、显示威风的犯罪动机。第二,该案客观方面不仅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侵犯人身权),显然欧某是无辜的,而且表现为损毁他人财物(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并且造成较大损失,属于情节严重。第三,杨某等人在乡镇大街上寻衅滋事.其群势的威力给公众心理上带来恐惧和压力,严重扰乱了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侵犯公共秩序)。其次,该案系涉嫌共同寻衅滋事犯罪。我们说,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在主观方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