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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肖建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21(1):154-164
一、审执关系的基本原理
民事执行法律关系包括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与被执行人三方面的法律关系,用于调整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与民事审判法律关系中调整原告与法院、原告与被告之间关系的准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谓审执关系的共通性原理即建立在这两层关系之上.然而,执行法律关系中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却与审判法律关系中法院与被告之间的关系有天壤之别.所谓审执分立的原理即与这一层关系的法律规制有关.执行检察监督建立在执行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原理之上. 相似文献
82.
83.
审执关系的基本原理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于保护民事权利的近代理想,审判与执行一直被视为两种重要的公力救济方式,遵循着司法权所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如程序启动上的被动性、债权人公法性的请求权、对受侵害的权利以诉讼时效的保护等。同时,在执行机构与被执行人之间关系的层面上,民事执行具有不同于审判的构造,二者存在着诸如单向性与多向互动性、不平等性与平等性、主动性与中立性、形式化与判断性、强制性与和平性、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效率取向与公正取向等紧张关系,这是支撑“审执分立”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84.
85.
世纪之交的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文化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为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的振兴奠定了基础,也为青少年一代创造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的环境和机遇.然而,激烈的社会变革势必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其中许多方面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出现的问题是相同的,具有共同性、趋向性,值得我们重视与关注,例如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青少年自我发展和提高的问题,等等,都是十分突出的问题.作为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的法律,理应对顺应社会发展,保护世纪之交的青少年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86.
2008年实施的民诉法修正案赋予了执行法官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判断权,但案外人异议中执行法官的权利判断所遵循的程序、适用的法律、判断标准和效力均有别于审判法官的判断,权利判断的性质为形式物权、权利表象,而非实质物权、真实权利。在有体物作为执行标的之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中,执行法官的权属判断标准是物权公示原则;在有体物以外的其他权利和利益(如股权、知识产权等)作为执行标的之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中,执行法官的权属判断标准则为权利外观主义。以上述判断标准为依据,可以总结出执行程序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若干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87.
本案涉及的证据法问题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性,即:对于呈现在法官面前的书证,尤其是私文书,如何判断其真实性?书证的真实性有争议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8.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劫机袭击美国世贸中心大楼和五角大楼,对这一震惊世界的“9·11事件”,各国政府和人民在予以严厉谴责的同时,也在思索着如何更好地开展与恐怖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紧迫社会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尽管国家间的世界大战目前不会轻易发生,但非国 相似文献
89.
肖建国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105-109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的"一案不二讼",后发展成既判力理论与禁止双重危险理论。既判力理论确立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确保法院裁判的终局性,在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其无法解决在案件得到法院终局裁定前,控方的重复起诉问题。禁止双重危险理论从禁止被告遭受两次痛苦角度,来禁止控方的双重起诉,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其在制约控诉机关诉权的行使,有力保障被告人人权方面作用显著。但"危险"难以界定。而诉讼系属理论却能解决确定判决以前的重复追究问题,且具有相当的确定性,与大陆法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相适应。我国应当以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系属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理论上建构刑事一事不再理原则。 相似文献
90.
论我国强制执行法的基本构造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强制执行法草案正在草拟之中.起草者首先面临着如何确定强制执行法的基本构造问题.有迹象表明:我国强制执行法有可能采用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立法构造.即把强制执行法分为总则、金钱债权的执行(包括动产执行、不动产执行、债权和其它财产权的执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包括物之交付请求权的执行、作为不作为的执行)、保全执行等部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