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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6):59-66
1997年《刑法》以数额为中心的定罪量刑标准缺乏社会适应性;各法定刑量刑幅度交叉现象严重;贪贿犯罪刑罚减免规定存在"宽严皆失"的弊端;生刑与死刑差距过大,资格剥夺措施一直缺位。《刑法修正案(九)》虽针对诸多问题作出了调整,但贪污与受贿的关系、终身监禁的落地实施等问题仍有待研究。为此,应降低贪贿入罪标准,扩大地方自由权,以无期徒刑重构终身监禁制度,厘清贪污受贿关系并严密刑罚裁量情节,废除贪贿犯罪刑罚减免制度。 相似文献
2.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56-66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终身监禁,其法律性质在动态上表现为"终身监禁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一种情形的例外规定",在结果意义上表现为"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有些学者将终身监禁表述为一种"特殊刑罚措施",这种"特殊性"应当就表现在终身监禁与死缓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这种动态上和结果意义上的联系上。在重大立功的适用方面,死缓期间犯罪人有重大立功情节,应当在缓期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但是在无期徒刑执行阶段,终身监禁者不得因重大立功否定终身监禁具备适用的法律依据。终身监禁与死刑的废除紧密关联,在部分废除死刑罪名的当下,应当整合终身监禁与限制减刑的价值功能;在未来死刑全部废除的情况下,可以将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3.
4.
5.
常志峰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6):92-95
近几年,我国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生产经营的安全,惩治那些不重视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投入、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进行了修改,但是修改后的条文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表述上不明确,在司法上不能得到准确适用。因此,有必要对本罪构成要件中的危害行为、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进行讨论和分析。 相似文献
6.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方略的提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两高”所作的司法解释对司法实践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对2002年3月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进行了分析,认为补充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检法两家在刑法罪名认定上的分歧问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分则的补充和修改而带来的罪名认定问题,并提出了有关建言。 相似文献
8.
9.
经过多次修订,我国生产安全相关刑事立法逐步完善,但现行立法对矿山行业的风险特殊性重视不够,片面关注事故结果,对危害矿业安全行为的刑事介入度不足,并且立法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当把矿山等高危行业明确规定为刑事打击重点,增设"危害生产安全行为罪",并充分发挥附属刑法功能,从而为我国矿业生产安全提供坚实的刑法保障. 相似文献
10.
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整体的程序设计——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出发点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通过对最近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个修正案有关内容进行考察,本文围绕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套程序整体设计的构想。这一构想充分地考虑了审判监督程序与信访制度的内在联系,力图把诉讼内的制度设计与诉讼外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结合起来。在程序设计上高度重视再审启动的不同途径之间、事由和程序之间、以及程序的不同阶段之间的相互协调,并努力整合制度内的各种要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