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085篇 |
免费 | 6篇 |
国内免费 | 2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3篇 |
工人农民 | 26篇 |
世界政治 | 3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8篇 |
法律 | 349篇 |
中国共产党 | 750篇 |
中国政治 | 1443篇 |
政治理论 | 165篇 |
综合类 | 29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22篇 |
2021年 | 35篇 |
2020年 | 41篇 |
2019年 | 18篇 |
2018年 | 22篇 |
2017年 | 32篇 |
2016年 | 27篇 |
2015年 | 82篇 |
2014年 | 284篇 |
2013年 | 263篇 |
2012年 | 286篇 |
2011年 | 280篇 |
2010年 | 266篇 |
2009年 | 246篇 |
2008年 | 327篇 |
2007年 | 241篇 |
2006年 | 190篇 |
2005年 | 147篇 |
2004年 | 100篇 |
2003年 | 56篇 |
2002年 | 40篇 |
2001年 | 27篇 |
2000年 | 22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4篇 |
1990年 | 5篇 |
198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1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2.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委托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是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之间的互助制度。该制度具有厘清看守所审查被羁押者通信的角色和地位、综合反映看守所功能、改善看守所与被羁押者的关系、推动看守所接受委托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规范化的价值;但也存在控制通信优位于保障通信、制度设计面临实施困难的弊端。应当明确委托审查的范围、委托审查的手续、委托的授权范围、委托后对通信的审查等内容,建构看守所接受委托后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审查报告义务制度、审查的责任承担制度、修改审查内容的通知制度。 相似文献
3.
2019年4月18日,杭州钱塘新区挂牌成立。一年来,这个承载着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经济新“增长极”历史使命的新区,朝着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奋创高质量制造先行区的目标高歌猛进。 相似文献
4.
产业兴,则城市兴。2019年,宁波在经济总量突破1万亿元之后,迅速瞄准下一个万亿增量一一“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培育形成绿色石化、汽车2个世界级的万亿级产业集群,高端装备、新材料等4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五千亿级产业集群,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等6个国内领先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相似文献
5.
6.
他在“百城会战”行动中审核上报公安部260起集群战役,参战收网外省集群战役1200余起,助推山东专项行动成绩走在全国前列;他主导起草的集群战役模板和部督案件模板,沿用至今;他是税侦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先后被推选为齐挎公安英才人才、全国公安税侦领军人才。他就足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涉税支队副支队长袭宝兴。 相似文献
7.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去年以来,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到“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再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央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的政策表述不断递进。江苏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也提出,要“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可以说,“自主可控能力”已被视为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升级的关键“钥匙”。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具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在提升关键技术控制力、产业集群带动力、产业链条整合力、信息化对制造业的引领力和国际行业标准制定主导力上,集聚创新资源,布局创新力量,增强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应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方面作出新的作为。 相似文献
8.
在"法院调取通话记录""交警查手机"等实践争议引导下,学者们借助基本权利限制的"保护范围—限制—限制的合宪性论证"的审查框架,推进了通信权的宪法释义。但将通话记录排除出通信权的保护范围,并不能有效解决实践难题,且因为过早窄化保护范围而会影响基本权利的保护效果。诉诸隐私权或者个人信息权的方案亦难以成立。应认识到《宪法》第40条存在因制宪者预见不足而产生的宪法漏洞。如果将"检查通信"理解为"示例性规定",则《宪法》第40条容有对通信权限制的其他可能性。在"通信内容"和"非内容的通信信息"分层构造下,可以建立起既能回应生活事实和实践争议,又能落实宪法严格保护目标的教义学体系和审查框架。基本权利个论的研究,有助于反思基本权利保护范围的"宽界定"或"窄界定",以及法律保留体系的普适性等基本权利总论问题。 相似文献
9.
10.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3):50-54
网络语言暴力行为具备社会学集群行为的特点,实质上是一种利用网络来实施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与一般的集群行为一样,在众多人参与的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中参与人理性程度低、有着相对剥夺感,行为匿名性、社会控制力不足亦加剧此类行为的发生。治理网络语言暴力行为必须改变匿名性、推行实名制,追究行为人责任,并加强对网络空间的言论监管,以制止网络从众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