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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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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规范确立的被羁押者通信审查制度导致辩护律师和被羁押者之间的通信受到限制,由于该限制的内容抽象,致使他们之间的通信在实然中困难甚至不能。为了激活该通信制度,提出以法律服务或者法律帮助的法律关系为核心确定辩护律师和被羁押者之间的通信范围。他们之间为了对抗指控而就案件的实体内容、程序性内容进行的信息沟通应当属于通信的内容;他们之间不能就被羁押者与案件无涉的家事、民商事,向第三人转达的信息,要求毁损特定对象的内容进行通信沟通。通信审查机关对属于通信沟通的内容应当及时转交对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受制度设计取向和审查主体行动选择的影响,一般辩护人和被羁押者的通信在制度上和实际运行中受到限制,导致该通信制度呈现为虚置状态。一般辩护人制度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作为辩护律师制度的补充继续存在,基于控辩双方的权力/权利相对平衡的需求,应当推动该通信制度现实化。现实化的方式为:通过审查事由的具体化、审查期间、保障通信措施和审查法律责任的明晰化保障一般辩护人和被羁押者的通信权;同时,通过明晰一般辩护人和被羁押者之间的通信内容和法律责任规范通信权行使。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的规范中蕴含了看守所对司法机关/辩护人等在看守所履职的审查义务。之于控制侦控机关/辩护人等的权力/权利滥用以保护被羁押者的利益,维护监管秩序,确定看守所的审查义务具有价值。看守所的审查义务是对履职主体在看守所履职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适法性进行审查,发现其中不适法因素时需制止履职主体履职。赋予看守所审查义务,需通过修订法的方式确定看守所的权力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于动态考察被羁押人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最大限度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在实践中,目前刑事羁押率依然呈高位态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收效甚微,尤其在审查启动、审查模式、审查内容、评估机制、审查环节和审查后果等方面突显了不少问题,非常有必要进行反思,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加以完善和解决。  相似文献   

5.
看守所制度的规则系统具有形式上零散、内容上发展不平衡、演变滞后、规则内容和形式均相对封闭、演变方向明确的特征。产生前述状态的原因是看守所的地位不明确、基于犯罪是"邪恶的"的传统文化而产生的被羁押人员是"邪恶的"的认识、看守所制度规则的零散化和相对秘密化。看守所制度规则系统应当附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母系统,包括调整看守所和被羁押人员的关系、看守所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看守所和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关系以及保障看守所秩序的规范。这些规范在形式上表现为全国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为保障法律实施的各种解释、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则和外部秩序保障规范的三级规范。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看守所刑事诉讼中准守夜人的角色期待,它要求看守所辅助、监督各种诉讼主体履行诉讼职能并保护被羁押者的权利。赋予看守所准守夜人的角色,契合中国关于看守所的文化认识且符合中国刑事诉讼制度顶层设计的需求,同时体现了看守所制度改良的渐进性。看守所准守夜人角色的实现,需要其不再承担对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疑难案件的查明职责,并在行动上全面而切实地执行有关看守所的规范。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看守所作为审前羁押场所,承担着羁押未决犯,执行部分短刑犯刑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任务,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由于我国公安机关集侦查权、羁押权于一身,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使得其不具有中立性,看守所制度存在很多缺陷。近来发生在看守所内的躲猫猫、做噩梦、喝凉水等一连串非正常死亡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再次把看守所推到风头浪尖。改革和完善看守所制度迫在眉睫。针对目前我国看守所存在的问题,应当借鉴国外有关审前羁押机构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调整看守所管理体制,实现看守所的中立化,并完善其他相关规定,以切实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8.
使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对四川省南充市看守所493名被羁押者施测发现:看守所被羁押人员心理问题普遍存在且主要问题集中于躯体化、抑郁、强迫和焦虑等。对此,应充分发挥过渡监室的作用,建议与当地高校紧密联系弥补管教民警与看守所心理工作人员不足、与被羁押人员众多且心理问题突出的矛盾。  相似文献   

9.
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和高羁押率是刑事羁押的顽疾,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加强对刑事羁押的检察监督和司法救济。长期以来,对于羁押必要性的检察监督一直存在很大空白,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强化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责任,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高羁押率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该规定相对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科学构建,应当在审查主体、审查时间、审查内容等方面予以细化和明确,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0.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我国逮捕适用控制体系中的一项新措施,旨在解决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的问题而不是当初逮捕羁押必要性的问题.对该项制度应当从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及审查后的处理等诸方面进行科学构建;从未来发展方向看,应当将该制度从监督性审查改革为司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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