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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9日,台湾立法部门正式通过并发布“陆生三法”(即“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与“专科学校法”)相关修订条例,昭示着“台湾地区认可大陆高校学历”与“台湾高校向大陆招生”政策自此有了“正当的法源依据”。这亦成为近年来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继台湾开放陆客赴台旅游及两岸签署ECFA之后的最重要议题与最热门话题。2011年,台湾高校首度拉开招收陆生的序幕。截至当前,台湾教育当局已完成两年的陆生招生工作。那么,台湾高校招收陆生的实际状况到底如何?台湾“有限开放的陆生招生政策”成效怎样?在台就读的陆生对其就学的整体环境满意度为何?台湾当局该如何调整陆生招收政策,以进一步提升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的意愿,促进两岸高校相互招生的良性互动?这些无疑都是台湾当局及高校急需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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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岸文化教育互动日趋热络的全新阶段,社会各界对于签署“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协议”的呼声愈来愈高,但两岸当局对此态度却存在较大差异.在当前形势下,两岸间有必要“由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循序渐进地推进该协议的签署.两岸可先行签署《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协议》,随后再逐步扩大到文化创意、学术交流、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协商谈判,在此基础上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整体框架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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