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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权是刑诉法赋予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权力。但有的地方的检察机关,在不诉决定权问题上提出要实行“下管一级”的制度,即基层院拟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诉、存疑不诉处理决定的,一律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客观上使基层院对于这两类案件处于无决定权或相对无决定权状况。“下管一级”这种剥夺基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权的制度,其提出的依据大概是检察院组织法中规定的上下级检察院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对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关系的一种误解。第一,一般而言,不起诉案件(除少许存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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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如何处罚,不仅关系到少年犯的前途,而且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意义远远超出事件本身。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学理论界一直把审判机关的活动作为研究的重点,探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的条件,怎样从轻或减轻处罚,却很少触及检察机关如何适用不起诉权。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标准把握不清,已成为困扰检察实践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放宽不起诉标准,扩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的范围 综观世界各国立法,近些年来,对未成年人犯罪已由犯罪主义逐渐转化为保护主义,即认为对来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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