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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现状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社会经济条件和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了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水平相当微弱。直至1990年9月第一部系统的著作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才迟迟出台。尽管如此,该法只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却没有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其原因是考虑我国公众的接受能力,从一个长期没有有效的著作权保证、无偿使用他人作品习以为常的环境,一跃而对有些侵权行为判处刑罚,人们会难以接受。所以立法留有余地,待著作权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如确有必要,可以在修改法律时,从实际出发,增加刑事条款。为适应国内情况和国际上对外贸易、经济的发展需要,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  相似文献   
2.
受贿罪客体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受贿罪的客体历来为中外刑法理论所重视。我国刑法理论对受贿罪客体的认识存在不周延之处,考虑到现实中受贿的各种情形,受贿罪的客体应为“职务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公正性)以及社会对职务和职务行为的信赖”。  相似文献   
3.
腐败犯罪刑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确立腐败行为刑事损害赔偿制度。我国刑事法律本应具有这方面的内容 ,却因相关司法解释的限制性规定使之成为法律的“白条”。因此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确立腐败犯罪的刑事损害赔偿制度 ,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对于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西方法学界的论述被美国犯罪学家约翰·R·戈姆概括在其《刑事和解方案:一个实践和理论架构的考察》中。这些关于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的学说各有侧重。第一种学说是所谓平衡理论,以被害人在任何情  相似文献   
5.
何承斌 《现代法学》2006,28(6):180-187
贿赂犯罪体系是否协调、完善和科学,事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成败得失。我国已经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对照该《公约》的规定,我国的贿赂犯罪体系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在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相统一的前提下,重构我国的贿赂犯罪体系,完善贿赂犯罪的相关规定,就显得现实和迫切。  相似文献   
6.
侵犯财产罪客体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承斌 《河北法学》2004,22(1):21-25
就侵犯财产罪的客体而言,国内通说都认为是"公共财产所有权",无疑存在着以偏概全之缺陷。西方就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也是学说林立。但其理论和判例则是由单纯保护本权(所有权)转向考虑对占有的保护。为此我国的侵犯财产罪的客体应坚持占有制度,以弥补通说之不足。  相似文献   
7.
何承斌 《探索》2003,(5):143-144
一、关于危害环境罪的概念危害环境的犯罪属于一种较新的社会现象 ,但从理论上对危害环境罪的概念探讨分歧很大 ,即使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 ,在“概念”问题上投入的笔墨也不是很多。因此 ,如果准确地界定这类犯罪 ,已成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不可回避的问题。国内外关于危害环境罪的表述 ,从其内涵和外延看 ,可分为二类。一类从危害环境犯罪的“间接性”着手 ,提出危害环境罪的特征。认为危害环境犯罪的成立以通过污染和破坏环境而造成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损害为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了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损害…  相似文献   
8.
何承斌 《河北法学》2005,23(2):45-50
~~挪用公款罪立法的比较研究@何承斌$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①1997年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对《补充规定》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内容:(1)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经 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缩小为国家工作人员;(2)取消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的规定;(3)最高刑由15年有期徒 刑提高到无期徒刑;(4)取消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5)从重处罚的列举中,增加了扶贫、移民 两项。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下册)。北京:中国方正…  相似文献   
9.
强奸罪立法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传统的强奸罪只将犯罪对象限定为女性,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在强奸犯罪的领域出现了女性强奸等各种不同的新情况,而我国强奸罪的现行立法面对这些新情况则没有回应。本文通过对强奸罪的女性主体、男性犯罪对象、婚内强奸以及强奸罪的"自诉"化等问题进行探讨,指出:女性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也可以是男性;对未成年人应特别保护;强奸罪的一些情况可以纳入"自诉"案件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本案黄某利用代征税款的便利,截留并占有国家税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中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该案争议的焦点有两个:第一,本案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第二,黄某能否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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