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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随着公民维权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医疗费用合理性评估及相关医护问题的鉴定案件明显增多,其中,医疗费用合理性评估的专业性极强、鉴定尤为复杂,几乎同时涉及所有临床医疗专科和诊疗项目。但是,目前国内尚缺乏这方面鉴定的统一规范和指南,由此导致此类鉴定的主观随意性强,不同地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具体操作差异大,常出现"同案不同鉴"情况,易引起法医与医疗机构或者患方的争议。在此结合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以及医学、法医学理论和临床诊疗常规等相关文献,系统地探讨了医疗费用合理性审查法医学鉴定的具体思路、操作步骤、相关原则及其他相关事项。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民维权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政府、司法机关、业内和民间日益关注司法鉴定的"同案不同鉴"和"同案不同判"问题。通过系统比较现行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规中有关伤残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所谓"三期"),医疗终结期、继续医疗期、后续医疗期、伤残赔偿期、医疗/护理依赖期和辅助器具期(统称为"九期")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相应时限,从学术定义和技术标准以及法理普适性和社会公正性等各方面,探讨了"九期"及其评定的统一性,以及统一评定的理论依据和社会意义,认为普遍存在的同一伤残不同评定结果的情况,主要是各自规定时限的差别。因此,为最大限度地体现同一国度法制下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结束伤残"九期"的"同案不同鉴"和"同案不同判"的混乱局面,减轻当事各方的经济负担,节省社会资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亟待法医业内尽快达成共识,统一"九期"评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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