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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法中的“人格”范畴含义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拴林 《法律科学》2008,26(4):51-58
在私法理论和制度中,“人格”范畴具有“主体资格”、“主体”、“主体特质”、“主体性要素”四种含义。其中,“主体资格”指特定的实体可以成为私法法律关系之主体的法定条件;“主体”指特定的实体获得主体资格后的法律状态;“主体特质”指特定的实体可以据之享有主体资格的其客观上所具备的属性;“主体性要素”则是人格权的客体,指自然入主体得以构成的且应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客观要素。这四种含义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主体资格”是“主体”得以形成的法定条件,“主体资格”范畴也就是用来描述“(某种)实体”与“私法主体”之间的“转化关系”的概念;而“主体特质”和“主体性要素”都是指“主体”(或拥有主体资格的“实体”)在客观上所具有的属性,这两个范畴都属于描述某种“事物”的概念。  相似文献   
2.
动物福利概念基于不同的理论立场而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动物客体论的语境下,界定动物福利概念的内涵时,应该采纳“人道立场的动物福利”的观点。据此,动物福利概念的含义可以表述为:基于人道关怀,(主要是被人类利用)的动物可以满足基本需要的康乐状态。动物权利论者和动物解放论者阐释的动物福利概念既存在理论上的根本缺陷,也不能合理解释现实状况,故不足取。  相似文献   
3.
根据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和《物权法》的规定,在国有资本经营领域,国家对国企享有的"国家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这一观点违背"资本不是物"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无法解释国有资本领域内劳动者(国企职工)的法律地位,也与诸多部门法制度和我国的现实相冲突。从物权法律制度和理论上讲,国家既不可能对投入国企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也不可能对国企本身享有所有权。实际上,此等"国家所有权"乃是国家通过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而享有的对于国企的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是一种经济公法领域中的公权力。  相似文献   
4.
《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中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人、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人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人或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中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相似文献   
5.
近代德意志法系私法制度创立自然人权利能力制度的主要法哲学依据乃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意志理论。依据此等自由意志理论,只有具备自由意志这一质的规定性,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才既能谋求自己的利益,又能受理性法则的约束,从而才具备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才可以成为私法上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汤姆·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存在着运用双重逻辑的理论缺陷。雷根除了在立论的核心内容中运用了"理性人标准"和"固有价值假设"的双重逻辑以外,他在论证其理论的进化论依据、反驳罗尔斯的正义论、区分生命价值和固有价值、分析"救生艇案例"以及批判人类食用动物的行为以及相关产业时都存在着运用双重逻辑的缺陷。因此,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并不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7.
律师制度重新恢复以来,我国的职业律师队伍蓬勃发展、日益壮大。然与传统民商事诉讼领域以及新兴非诉讼领域律师业务的日益繁盛形成对照的,却是刑事辩护业务量的日益萎缩和普通大众对刑事辩护律师评价的日趋负面。天人合一的传统思想、效率优先的公法文化、相对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司法官僚结构所决定的诉讼模式,直接导致了在西方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的律师辩护制度在中国发生异化和嬗变。以西方模式为终极目标的刑事司法改革陷入困境。定位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完全代表私人利益的职业律师群体在与公权力的诉讼对抗中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国家有必要在刑事诉讼中设立专职机构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机构中工作的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职刑事辩护律师,身份为国家公务员。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公职律师的办案情况公示制度,选择他们所信任的公职律师。  相似文献   
8.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私法视野下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崔拴林 《河北法学》2008,26(3):96-100
在动物法律地位问题上,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观点。"肯定论"的观点在认识论上忽视了动物不可能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事实,在本体论上曲解了法律主体据以享有权利的"内在价值"的含义,在私法理论上带来一系列的难题,在法律制度上缺乏可操作性,故不足取。"否定论"中的"义务论"观点则认为,需要人类保护的动物乃是人类的保护义务的客体。"义务论"既可以达到"肯定论"拟保护动物的目的,又完全不与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制度相冲突,还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是解决动物法律地位问题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9.
民法本科教学中开展研究性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民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其通过主动发现问题而获得知识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建立研究性教学的模式:设置与法律范畴的功能相关的问题加深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通过"同案不同判"的多重思路引导学生发现最合理的法律规则;通过分析法条的缺陷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相似文献   
10.
私法主体制度具备固有的伦理学依据,而且主体制度也只是私法规则体系中的一个部分,基于私法的体系性和稳定性,私法主体范围的扩张要受到相关伦理学依据的限制,也要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可行性,这三个方面是私法主体范围之扩张的主要制约因素。动物主体论提出私法主体范围应扩张至(某些)动物,该观点既违背私法主体制度的固有价值取向,又缺乏正当性和可行性,所以难以成立。动物在私法上依然应该是客体,而非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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